中新网1月13日电 在中国近几十年里的反腐斗争中,以往的提法都是要“反对腐败”。而中共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反对和防止腐败”。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将明确提出建立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处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根本思想。
本周出版的《瞭望》周刊指出,加上“防止”一词,是一个重大的战略性变化,表明中央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转到了“惩”与“防”并重。
文章说,这一具有深远历史和现实意义的转变,不仅仅是中共中央和中央纪委的主观要求,而是有其客观必然性的。从一定意义上说,防止腐败比惩治腐败更重要,同时,又具有更大的难度,从另一层意义上讲,反腐败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十六大把防止腐败提上重要日程的一个重要依据(前提条件),就是因为全党在反腐败斗争中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为了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必须把预防提上重要日程。
文章说,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将明确提出建立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处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根本思想。部署工作任务的第一条就是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严格执行党的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四大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八项要求即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允许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廉洁办事,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放任自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自觉接受监督,不搞特殊化;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同时还从制度、监督方面提出了防止腐败的要求。(作者:李一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