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广州《足球》报1月7日发表的“‘国资委’阻击中国足球”一文,中国足协昨晚正式决定取消该报对足协主办承办赛事、活动的采访资格。
-足协认定《足球》报报道失实
本月7日广州《足球》报在其当天出版的报纸上刊登了“‘国资委’阻击中国足球”一文,昨晚,手中攥着国资委文函的新闻官董华代表足协宣读了对此篇报道的正式表态。该篇报道中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已经将中国足球列为“不良资产”,因而明确指示国有企业应将其完全剥离。不过足协表示,经国资委证实,目前,国资委从来没有在任何正式文件、会议简报和其它正式场合中提到过中国足球是不良资产和不良市场,企业搞足球属市场行为,国资委不干预,《足球》报此报道失实,给国资委带来不良影响,因此国资委要求该报澄清事实、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足协要求《足球》报道歉,并“取消其采访资格”
而足协自己则认为,这篇报道是无根据、不负责任的失实报道,在社会上造成很大的混乱,因此作出三项决定:首先要求该报赔礼道歉以消除其恶劣影响。其次,足协取消该报对足协负责赛事与活动的采访资格,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该报对此事应承担相关责任的权利。第三,希望各媒体保证报道的真实客观,以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足球》报当晚发表声明
在足协“表态”后,《足球》报总编辑谢奕当晚发表声明,全文如下:
1.《足球》报有关报道不存在“失实”,中国足协也没有权力断定本报的报道“失实”。我们通过确切的消息渠道了解到相关的准确情况,我们的报道谈及探讨的是“中国足球”的问题,并没断言“中国足协”是“不良资产”,中国足协作为一个民间机构做出这个处罚决定,我觉得惊讶不解。
2.在中国足球赛制改革、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我们报道探讨“中国足球目前是否是不良资产”,“国有企业是否应退出足坛”的问题,是本着对中国足球善意、负责的出发点,无论是媒体还是公众,中国的宪法赋予我们权利和自由讨论这个问题。中国足协也有权利认为:中国足球是风气良好经营有序的优质资产。
3.中国足协对《足球》报的这个处罚违宪违法,限制了新闻自由,他们有权利不接受《足球》报的采访,但没有权力剥夺限制任何记者采访的权利,如果中国足协不收回该处理决定,《足球》报将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国足协,捍卫报社的正当权利。
4.中国足球不是中国足协的,足球这个行业也不属于中国足协所有,他属于所有足球爱好者,属于社会各界,《足球》报将和所有真正关心爱护中国足球的人们一起,继续以负责客观的职业精神,关注报道世界和中国足球的所有新闻。(来源:北京青年报作者:肖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