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三十日电(记者李鹏)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与印度尼西亚银行(印尼中央银行)行长阿卜杜拉今天在北京签署了双边货币互换协议。根据此项协议,中国人民银行可在必要时向印度尼西亚银行提供最多达十亿美元的信贷资金,作为其接受国际金融机构援助资金的补充,以支持印度尼西亚解决国际收支困难和维护金融稳定。
双边货币互换协议的签署是中国与印度尼西亚两国央行在东盟加中、日、韩合作框架下落实《清迈倡议》的具体行动,体现了中国推动东亚地区货币金融合作持续发展、增强本地区金融稳定,以及进一步巩固中国与印度尼西亚两国睦邻友好关系的努力。
该协议是中国人民银行继与泰国、日本、韩国、马来西亚、菲律宾五国的中央银行分别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之后,签署的第六份协议。迄今为止中国人民银行在《清迈倡议》下签署的货币互换协议总额已达一百零五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