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3日电 中国青年报报道说,北京市建委12日通报处理11家严重拖欠工程款的企业,并向社会公开。
据悉,这11家建设单位对已经核实的工程款一拖再拖,特别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和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其中,北京兴丰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拖欠2302.7万元,北京港中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3548.8万元,北京东方极天有限责任公司拖欠近1380万元。
北京市建委决定,将这11家企业严重拖欠工程款的信息记录到北京市信用信息警示系统和建设部信用档案系统。在整改期间,不批准其投资设立新的项目开发公司,对其新开工的项目,不许颁发施工许可证,并将这些单位拖欠工程款的信息告知该单位的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将其列为信用不良单位,依法减少其授信额度或者不提供授信。(蒋韡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