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11月18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为香港银行试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安排,包括人民币存款、兑换、汇款和信用卡业务,香港银行由明年1月1日前后可开始经营个人人民币业务。而金管局和人民银行明天在北京签署备忘录。作者:洪少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