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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亦 菲
廣州市委近日在一個重要決定中提出,切實防止領導干部任職年齡層層遞減,防止干部過度年輕化的問題。(1月16日《廣州日報》)
依筆者之見,在干部選拔任用問題上,提出防止“過度年輕化”是切中時弊之舉。
記得早些時候,中組部部長李源潮曾談到干部隊伍年輕化不是“低齡化”,不能將任職年齡層層遞減。廣州的舉措令人注目之處在于不僅提出了防止干部過度年輕化傾向的觀點,更制訂了硬性規(guī)定:區(qū)(縣級市)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中要保持半數(shù)以上有3年鎮(zhèn)(街)、企事業(yè)單位等領導工作經(jīng)歷的成員。另外,加大從一線考錄公務員的力度。
“過度年輕化”問題進入地方視線,應該說是一種理性回歸。注重干部的年齡結構,總體要年輕化,確有必要,但年齡不應成為選配干部的死杠杠。另外,干部的年輕化,不應僅僅指年齡,還應包括思想、心理、精神狀態(tài)的年輕化,而這些因素有時與年齡并無多大關系。
事實上,在現(xiàn)實生活中,“過度年輕化”的弊病可感可觸。近年流傳的“三門干部”論,說的是某些年輕干部從家門到校門到機關門,沒有閱歷也沒有做基層工作的經(jīng)歷。因此,面對改革開放中出現(xiàn)的矛盾問題,不是“彎彎繞”就是當“踢皮球”運動員。筆者曾分析過媒體曝光的一些干部群眾糾紛、征地糾紛引發(fā)群體性事件,其中官員過度年輕,缺乏經(jīng)驗也是重要原因。而且,一些超過年齡限制的干部對此產(chǎn)生嚴重的挫折感和失落感。一些基層干部35歲到不了科級,40歲到不了縣處級,就意志消沉,不思進取,出現(xiàn)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甚至只做和尚不撞鐘的情形。因此,確有必要遏制干部“過度年輕”的傾向。
按理,對干部“過度年輕”的弊病不少地方有同感,為何一些地方仍然我行我素?分析個中原因,有一個癥結很明顯,就是一些地方基層對干部年輕化“過度解讀”。近年來,在一些地方,每年鄉(xiāng)鎮(zhèn)換屆都必須至少安排一位26歲以下的年輕干部進入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其理由是保持基層班子年輕化。可是,從大學本科畢業(yè)進入公務員隊伍干一兩年,最少也有26歲了,何來群眾工作閱歷?可見,“過分解讀”年輕化是“過度年輕化”的致命原因。
(摘自《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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