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少女小陈醉酒后到某宾馆开房休息,其间从窗台坠楼身亡,同饮人小王因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近日被东营市东营区法院依法判决赔偿小陈父母80000元。
今年1月,小陈与朋友小王等几人在酒店吃饭并大量饮酒。酒后,小陈与小王入住某大厦。进入房间后,二人又大量饮酒。小陈酒后辨认和控制能力减弱并且情绪极度低落。在小王未注意的情况下,小陈打开窗户从窗台上坠楼身亡。随后小陈的父母将小王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小王则辩称小陈的死亡根据公安机关的鉴定已排除他杀,自己对小陈的死亡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东营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陈大量饮酒后辨认和控制能力减弱,小王作为同饮人,小陈大量饮酒后的行为与小王产生了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小王在发现小陈情绪低落且哭过的情况下应该尽到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因此对小陈的坠楼身亡,小王应承担主要责任。(郭波 张海霞)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