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8日电 据日本《中文导报》报道,历时9年的“西松建设强掳中国人诉讼”,在经历了一审败诉、二审反败为胜之后,3月16日即将迎来最后的最高法院辩论。3月3日,日本市民团体“思考强掳中国劳工问题之会”和“支援西松建设中国劳工诉讼之会”在东京举行集会,强烈要求日本最高法院就中国劳工诉讼案作出公正的判决,还中国劳工一个历史的公道。
3月3日下午2时,日本市民集会在东京举行。日本“思考强掳中国劳工问题之会”代表田中宏在集会上指出,日本最高法院的“辩论”和判决具有重要意义,如果作出中国原告不具有赔偿请求权的判决,那么将对包括“侵华日军遗留毒气诉讼案”在内的所有中国战争受害者诉讼案产生负面影响,致使中国战争受害者及其家属丧失对日本政府和日本企业的赔偿请求权,也就是说他们将无权在日本打官司。
花冈和平友好基金会管理委员会委员林伯耀表示,我们将对日本最高法院和日本政府申诉:中国人战争受害者向日本政府和加害企业进行赔偿请求是正当行为,不论怎样的理由也无法否定其合法性,这不仅是恢复他们做一个人的尊严,也是挽回历史公正的神圣权力。
1944年,有360名中国劳工被西松建设公司强掳到日本,其中大部分劳工在该公司的发电站建设工地从事重体力劳动,直到日本战败。幸存下来的原劳工邵义诚、宋继尧以及原劳工遗属杨世斗等5名原劳工和遗属从1998年开始向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西松建设公司向他们谢罪,每人支付550万日元的赔偿金。
广岛地方法院于2002年7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西松建设公司应负法律责任,但鉴于事件发生时间已超过民法规定的20年赔偿请求权期限,故驳回原告的赔偿请求。为此,5名原告向广岛高等法院提出上诉。2004年7月,广岛高等法院驳回广岛地方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判处西松建设公司向每名原告支付550万日元赔偿。这是日本高等法院首次就中国劳工赔偿诉讼案作出赔偿判决。但西松建设公司对判决不服,随即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2007年1月,日本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决定于3月16日举行听取原告和被告意见的“辩论”,两名幸存中国劳工宋继尧和邵义诚将在法庭上进行陈述。(周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