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哥华5月8日电 加拿大移民部已向联邦上诉法院提起上诉,要求重新审理有关联邦法院接受赖昌星对其遣返前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司法复核案。
4月5日,加联邦法院主审法官德蒙迪戈尼作出判决,认为加移民部对赖昌星被遣返后将面临酷刑的风险评估不充分,因而决定准许赖昌星要求对其遣返前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司法复核的申请,移民部此前发出的遣返令无效。按照加拿大法律,加移民部可以在30天内向联邦上诉法院提起上诉;移民部如果不上诉,则要重新对赖昌星做一份遣返前风险评估报告。
记者今天查阅加联邦法院公布的资料获悉,加移民部已在5月3日向联邦上诉法院提出上诉申请。法院尚未就开庭审理时间作出排期,但一般法院会对此案进行公开聆讯,双方律师到时将出庭辩论。
另据此间媒体报道,加移民部代表律师雷斯尼克指出,今次是直接向上诉庭就风险评估司法复核作出上诉,上诉內容集中在检讨联邦法官德蒙迪戈尼4月5日的裁决,並且列出4个有一定普遍性和重大法律意义的检定问题:一是风险评估员有没有迎合已预设立场的长官意志;二是检讨官员解读免死、免酷刑外交承诺的标准,三是评估酷刑风险时,是否只依赖外交承诺,有没有参考有关国家的虐囚报告;四是个别酷刑例子在目前没监察的机制下,会否因当事人很受注目而减少,而承诺的监察又是否可靠。
雷斯尼克说,除非上诉失败,否则移民部暂时不会为赖昌星重新撰写遣返前风险评估报告。
赖昌星是受中国司法部门指控和通缉的“远华”走私案重要嫌犯,他1999年举家逃往加拿大后一直留在温哥华。七年多来,赖昌星使用各种手法打官司以逃避被遣返回中国受审。2006年5月1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宣布移民部完成对赖遣返前风险评估,认为赖被遣返后无被判死刑或面临酷刑危险,决定启动遣返程序。赖随后向联邦法庭提出延缓遣返上诉,并要求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
另外,加移民部在同一天还向联邦法院申请司法复核赖昌星假释条件,要求推翻解除宵禁令裁决。解除对赖昌星的宵禁令是4月19日由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裁判官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