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0日电 江西大学生赵C近日打赢了中国首例姓名权官司。美国《侨报》刊发评论说,然而近年来,姓名似乎已变成一些中国人追求个性、彰显自我的平台。文章称,姓名虽然是公民个体所有,却是人际交往中的重要因素,公民享有姓名权,但个性化也要有度,要考虑到社会的接受程度。
原文摘录如下:
江西大学生赵C近日打赢了中国首例姓名权官司——此前办理第二代公民身份证时,当地公安局以姓名中带有字母为由拒绝登记被其告上法庭。而法院审理认为,“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因此判决赵C一审胜诉。
正如负责审理该案的法官公开表示的那样,这一判决结果“必将引起社会对公民姓名权的重视”。有评论称,赵C不仅赢回了自己的名字,还引发了人们对公民姓名权问题的深层思考、重视与保护,尊重姓名权就是尊重人的权利。
在为赵C的姓名权得到尊重而欣慰的同时,笔者却也有一层深深的忧虑——中国古老的姓名文化在现代化进程中是否正在遭遇着尴尬?
中国人以汉字做名字,是几千年来的约定俗成!按妥忧Ы,不如教子一艺,教子一艺,不如赐子好名”这句老话,足以显示中国人的名字不仅仅是一个代号,更是一个特殊的载体,是某种愿望和血缘系统的表现符号,同时承载着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特色。
然而近年来,姓名似乎已变成一些中国人追求个性、彰显自我的平台——几年前有一对双胞胎孩子被父母取名为“钟共”、“钟央”;最近听说还有人名曰“赵.COM”……
姓名虽然是公民个体所有,却是人际交往中的重要因素,公民享有姓名权,但个性化也要有度,要考虑到社会的接受程度。
刚刚过去的周日是成为中国国家法定节日的首个端午节,被认为是“民族文化觉醒与自信的一个标志”。在官方愈来愈重视保护民族文化时,公民的姓名却在西化?
据笔者所知,在北欧诸国,政府专门制订了人名词表,以抵制新潮或强势的洋名“入侵”、维护本民族传统,而政府机构还有权拒绝登记古怪、易引起争议或不便的名字;而在日本,也规定起名有一定用字范围,居民登记户口,警员会先查姓名用字表。
中国亦有法律规定,公民在行使民事权利时,应当尊重公序良俗。虽然中国对姓名登记的规定目前还只是初稿,但“法律禁止”之外,绝对不是、也不该是恣意的“无限”,应当在不违法和不违反传统的前提下,享受最大的权利。
毕竟,姓名也是具有社会属性的一种民俗文化。(作者: 钟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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