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同意李长江辞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职务。图为2008年3月两会期间,时任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的李长江在两会新闻中心接受记者采访的资料照片。 中新社发 张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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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同意李长江辞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职务。图为2008年3月两会期间,时任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的李长江在两会新闻中心接受记者采访的资料照片。 中新社发 张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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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9月25日电 新加坡《联合早报》9月25日发表杨永欣撰写的文章说,问责制确实有其不足,使用它的时候,当局必须有更好的拿捏。例如,问责制应该是独立的,不被舆论和媒体影响,它也应该制度化和透明化,然后贯彻到各部门的日常行政管理。此外,问责不该就等于丢官,也可考虑执行其他方式和程度的处分。
文章摘录如下:
中国近期刮起问责风暴,重大安全事件接连发生,短短的时间内,多名官员因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遭到免职。
支持者认为,中央用了霹雳手段来显示他们治党理政的决心,这也是对民意的一个尊重和交代。当然,其中也有杀一儆百的作用。
问题是,免了官员,免得了事故吗?除了短期内安抚民心,问责制是否有其他更实际的效益?
以近期最引人关注的三鹿奶粉事件为例,连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也被牵连到了。当局的解释是,吴显国有领导责任,对事件未及时上报,处置不力,有直接责任;国家质检总局则是监管缺失,对此,局长李长江也负有领导责任。
但若从另一角度来看,两人的离去真的就负了责任吗?他们是被问责了,但现实是,问题和矛盾依然没有解决,他们留下的只是一个烂摊子,让接班人来收拾。
值得一提的是,中央电视台日前播出的《新闻1+1》栏目中披露,“一些官员明明被免职了,但在家休息一段时间后,便想出各种理由,动用人脉,使自己很快官复原职。也有些官员,虽然在此处被免职,却又跑到别处或者别部门,摇身一变,再当起了官”。也就是说,问责制对一些官员来说,反而是逃避责任的途径,反正不久后或到了另处又是“一条好汉”。
几年前的安徽阜阳“大头娃娃”奶粉事件发生后,当地一些官衔不高的官员给“问责”了,不过,免了官员后,类似事件却还是免不了,今年又发生了三鹿奶粉事件。这一回,问责制在各界的关注下,往前走了一大步,所涉及的范围之广、官位之高都是前所未有的。但问责制就能防止类似不幸事件的重演吗?若不幸地再次发生问题奶粉事件,下一回是不是要把问责的官员层次“更上一层楼”?
此外,其他官员看了吴显国和李长江的下场后会因而更认真地工作,还是反而“意识到”今后遇到重大安全事件,非得全力隐瞒包庇,否则肯定丢官?这个问题也值得探讨。
新加坡不久前发生了恐怖主义组织回教祈祷团的新加坡头目马士沙拉末逃跑事件,新加坡的保安以及声誉因此受到了重大打击。也有人因此要新加坡副总理兼内政部长黄根成引咎辞职,总理李显龙当时就表示,政府不会采取要部长引咎辞职的表面手段来解决问题,因为这么做于事无补,更不是新加坡的政治文化。政府首要的责任是在事情发生时正视问题及解决问题。
我不是说问责制没有它的好处,也不是在质疑中国的政治文化,但问责制确实有其不足,使用它的时候,当局必须有更好的拿捏。例如,问责制应该是独立的,不被舆论和媒体影响,它也应该制度化和透明化,然后贯彻到各部门的日常行政管理。此外,问责不该就等于丢官,也可考虑执行其他方式和程度的处分。
再举一个例子,有时官员所犯的错误并不大,却因为媒体的报道而受到广泛关注,像四川巴中市政府办公室的三名官员不久前写文书时,把中秋节写成了端午节,事发后,迅速被当作笑话传到网上,最后搞到三人都被问责(免职)了。这么问责法,其实大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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