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法官有两面人生。小圈子外,冠冕堂皇,正人君子;小圈子内,漆黑一团,腐败透顶。八小时内,受人尊敬;八小时外,醉生梦死!2月21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对问题法官作出了这番描述。(《重庆晚报》2月22日)
钱峰院长对问题法官的“画像”入木三分。这番慷慨陈词并非心血来潮,而有着很强的针对性。因为重庆去年那场声势浩大的“打黑”风暴中,该市高院原副院长张弢、原执行局局长乌小青等法官就是因为搞“小圈子”、充当黑社会的;ど《印吧笈邢弊呱狭吮桓嫦。
法官搞“小圈子”腐败的一般途径是:利用合法的司法程序为枉法裁判作掩护。尽管我国的《法官法》等法律都为法官工作规定了相应的程序,但是这些司法程序如果被“小圈子”所利用,就能够把灰色的权钱、权色交易“洗白”,从而为枉法裁判披上一件合法的外衣。法官“小圈子”腐败的可怕之处,即在于此。
依靠法院内部的审判监督,依靠法官加强学习、增强修养、自觉预防形成“小圈子”,有一定效果。但实践证明,破除法官“小圈子”仅靠自律显然不够,更多还得依靠他律,即通过审判公开让公众参与审判监督,将法官的一言一行、八小时内外全部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使其不能、也不敢结成“小圈子”。更重要的是,审判公开不仅包括公开开庭,而且包括公开立案、公开举证和质证、公开宣判等审判工作的整个过程。
须知,阳光是杀死细菌、消除一切小圈子的最佳良药! (瞿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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