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下午两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件。图为宣判前聚集石家庄的国外媒体记者。 中新社发 翟羽佳 摄
资料图:2008年12月31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单位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被告人田文华、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起诉书显示,被告所在的三鹿集团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奶制品,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承担刑事责任;田文华等人对生产、销售负有直接责任,也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承担刑事责任。 中新社发 丁立新 摄
中新社石家庄一月二十二日电 (记者 高新国 田张梦) 二十二日下午,三鹿事件系列刑案在此间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对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田文华、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等四名原三鹿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作出一审判决:田文华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高管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八年和五年。
同日,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的张玉军被判处死刑、张彦章被判处无期徒刑;向原奶中添加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并销售给三鹿集团的耿金平被判处死刑、耿金珠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的高俊杰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薛建忠被判处无期徒刑,张彦军、肖玉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五年。
此间官方称,三鹿集团生产的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等奶制品流入全国市场后,对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据中国卫生部统计,此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共导致二十九万余名婴幼儿出现泌尿系统异常,其中六人死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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