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是春运最紧张的时刻,火车票这种有价证券已经成为了一种紧俏商品,伪造车票、倒卖伪造车票的违法犯罪行为层出不穷,花样不断翻新,在近十年不断呈现出新的趋势和变化。北京市铁路运输法院日前对十年来审理的伪造、倒卖伪造火车票案件进行了统计和研究。
统计总结发现,伪造火车票案件犯罪数额迅猛增长,1997年,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的伪造、倒卖伪造的火车票案件涉票数量仅为23张,票面价值共计732元;2000年以后呈明显上升趋势,2005年此类案件涉票数量为122张,票面价值5.9万元;2008年此类案件涉票数量猛增至700余张、票面价值达19万余元。
北京铁路运输法院调研后认为,火车票供需矛盾突出,铁路运量长期以来存在的“供需矛盾”是该类案件屡禁不止且迅猛增长的最根本原因。我国铁路虽然从1997年开始相继进行了六次大提速,增设了动车组等各类高速列车,并且对铁路售票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但由于我国铁路总体运量有限,在短期内无法有效缓解“一票难求”的状况,暴利驱使犯罪分子铤而走险。犯罪分子仅用简单的工具就可以对短途或过期火车票进行变造,通过电脑技术扫描、制版、打印、坐标定位等方法,还可以大批量伪造火车票,这种经济上的“低投入、高回报”令伪造火车票犯罪行为具有极大的“利润空间”,对犯罪分子具有极强的诱惑力。
火车票防伪性能不高,随着1996年电子软票正式启用,铁路部门开通了计算机售票和联网售票业务,火车票的印制和使用也比过去卡片式硬票方便很多,节约了成本,提高了售票效率。电子软票在设计时加大了防伪力度,使用了专用纸张和条形码,对于防止不法分子制售假票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上述手段依然容易被伪造,尚不足以彻底防止犯罪分子制假售假,加之旅客购买火车票后,在上下车和进出站过程中,铁路部门一直沿用传统的人工肉眼检票,没有专用机器设备协助识别,导致很多仿真度高的假火车票不能被及时发现。
针对这些问题,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建议,发展不同层次的旅客运输,大力发展高速铁路,解决铁路运能、运量与旅客需求的根本矛盾,发展铁路运力更加显得刻不容缓。铁路运输作为一个公共产品,首先得满足广大旅客的需求,要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满足旅客乘车的需求。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民众收入的增加,除了增强现有的铁路运输能力,协调铁路在高峰时期的运输外,铁路部门也应该建设快速度、高密度、大运量的城际铁路,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未来的旅客输送问题。(曾智湄 王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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