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灾险将获财政支持 组织和个人可群测群防地震
2008年12月28日 11:16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通过的防震减灾法(修订)提出,国家财政支持巨灾保险;国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群测群防活动,对地震进行监测和预防。
昨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黄建初表示,法律规定了国家财政支持巨灾保险,今后通过什么方式实行,将会进一步完善。
新修订的防震减灾法规定,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记者杨华云)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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