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列确
同志们:
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历史上一次具有重大转折意义的会议。全会认真地、全面地纠正了“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的错误,完成了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拨乱反正,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作出了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和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拉开了改革开放这场新的伟大革命的序幕,也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的改革开放,是我们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对我们党和国家发展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事业。
我们隆重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对于进一步激发西藏各族人民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西藏特点发展路子的热情,坚定不移抓发展,旗帜鲜明反分裂,奋力推进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今天,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这里举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座谈会,回顾人大工作光辉历程,展示人大工作巨大成就,总结成功经验,共话美好未来,就是要铭记改革开放30年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艰辛探索,深化对民主法制建设规律性的认识,凝聚西藏人大系统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坚定不移地做改革开放的真诚拥护者、躬身实践者和忠实推动者,努力推进人大工作顺应科学发展观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开拓性实践,为西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刚才,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达木拉等6位同志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畅谈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认识和体会,从不同侧面展示改革开放30年来西藏人大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着眼未来发展,对进一步加强西藏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很受教育和启发,对于我们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一定会有所帮助。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改革开放30年来西藏人大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
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在拉萨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全面确立,实现了西藏社会制度的历史性跨越,西藏人民从此彻底结束了封建农奴制度的残酷压迫,进入了当家作主的新时代,享有了充分的民族区域自治权利。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遭到严重破坏,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力由自治区革命委员会代为行使。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引下,1979年8月,自治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选举成立了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拉萨市和各县也陆续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改革开放30年来,西藏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代表西藏各族人民充分行使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当家作主权利,以主人翁姿态参与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推动西藏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族人民安居乐业,西藏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深刻变化地方立法工作成绩显著。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把立法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的伟大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行使地方立法权,为西藏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出了积极的贡献。30年来,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254件,其中,现行有效的有91件;批准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17件;作出《关于反对达赖擅自宣布班禅转世灵童的不法行为的决议》、《关于强烈谴责达赖集团策划煽动极少数分裂主义分子打砸抢烧的罪恶行径,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破坏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议》、《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关于加强自治区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等决议、决定140项,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特别是近年来,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党委的重大战略部署和西藏工作大局,坚持立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在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立法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立法质量逐步提高,立法的地方特色明显。比如制定的《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变通规定》、《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既保持了与国家法制体系的统一和衔接,也符合西藏实际,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为促进西藏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
人大监督工作得到加强。西藏各级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西藏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工作制度,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大力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保障了宪法和法律法规在西藏的正确实施,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30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开展了对公路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建筑法及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旅游管理条例、残疾人保障法及实施办法、义务教育法及实施办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及实施办法、食品卫生法及实施办法等125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和专题汇报370多次,加大了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农牧业生产和农牧民增收、农村税费改革、落实“十二件实事”、农牧金融工作、农牧区卫生工作等报告,对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牧民增收工作进行了专项评议。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202件次,受理申诉、控告1322件,仅今年就处理全国人大转办信函54件,并进行跟踪督查,使一些行政侵权案、民工工资纠纷案、请求赔偿案等问题得到妥善处理,有效化解了人民内部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共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260多条。
人大代表工作深入扎实。各级人大常委会把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加强与代表的联系,积极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逐步增加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常委会重要活动的代表人数,督促“一府两院”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和政情通报制度,积极探索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作用的新途径,组织代表广泛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较好地发挥了人大代表在西藏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1992年代表法实施以后,代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拓宽,代表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各级国家机关为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做了大量的服务、协调工作。30年来,各级人大代表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从西藏实际出发,在各级人大会议期间认真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在闭会期间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和有关执法检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1万多件,为推动西藏各项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民主选举工作不断推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把选举工作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工作,积极推进选举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选举的民主化程度。改革开放30年来,西藏自治区通过成功开展自治区、市、县(区、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选举产生了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先进性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了各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并选举产生了其他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为西藏各族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提供了组织保障。在四级人大换届选举中,参选率不断提高。1993年参选率达到91.6%;2002年参选率达到93.09%;2007年参选率达到96.4%,有些地方参选率达到100%。2007年,经过直接和间接选举产生的34000多名四级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94%以上。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45名,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28名;常委会主任、副主任14名,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9名。外事工作成效明显。历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坚持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服务西藏发展稳定的原则,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的核心利益,积极开展涉藏议会外事工作。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出访美国、日本、英国等24个国家,出访人员30多批次;接待了奥地利、泰国、尼泊尔等21个国家和欧洲议会、海外侨胞、国外媒体及驻华使节等来藏访问人员110多批次,约1600人。在外事活动中,大力宣传介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政策取得的成果,大力宣传介绍西藏不断深化改革、推动对外开放、坚持加快发展、全面推动社会进步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各族人民幸福美好的新生活,深刻揭露达赖集团政治上的反动性、宗教上的虚伪性和手法上的欺骗性,坚决回击西方敌对势力和达赖集团的诬蔑和攻击,有效地扩大了社会主义新西藏在国际上的影响。
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加强。30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着眼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高度重视和加强自身建设,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常委会工作条例、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等法规,相继制定和完善了立法工作、监督工作、代表工作、信访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制度,有力地促进了西藏人大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在过渡性设置地区联络处、法制小组、督察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机构的基础上,到目前为止,相继设有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以及常委会办公厅、地区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代表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农牧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头脑,切实加强人大队伍建设,人大常委会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剿骷岢值车牧斓嫉挠行Щ,今年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成立临时党支部,使人大的各项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
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改革开放3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分保障西藏各族人民当家作主,依法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为西藏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等各个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07年,西藏GDP达到342.19亿元,比1978年增长了15.8倍;地方财政收入达到23.14亿元,比1978年增加了23亿多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1131元和2788元,比1978年分别增加10566元和2613元,年均增长10%以上。经过30年的发展,西藏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
30年的光辉实践充分证明,改革开放的30年,是西藏各族人民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指引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辉煌成就的30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30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保证西藏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
二、正确把握改革开放30年来西藏人大工作的成功经验
改革开放30年来,西藏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过程中,紧密结合西藏人大工作实际,对如何加强西藏民主法制建设、依法履行人大职能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对如何进一步提高人大机关工作效能、切实增强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行了大胆尝试,形成了一些比较好的经验和做法。归纳起来,主要是:──高举旗帜,把握方向,是人大工作的根本原则。西藏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保证了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西藏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围绕党和国家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始终围绕自治区党委和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调整工作思路,明确履职重点,紧紧抓住本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使人大工作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在推进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有效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明确职责,依法履职,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准则。西藏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履职实践中始终高举宪法旗帜,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坚持依法治藏基本方略,着力于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严格依法办事,完善工作程序,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西藏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正确处理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始终把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作为重要职责,通过依法行使监督等职权,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快了依法治藏进程。
──牢记宗旨,为民谋利,是人大工作的根本目标。西藏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牢记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走群众路线,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不断加强代表工作,注重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使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过程成为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过程,保障了西藏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动力。西藏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正确处理依法办事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在严格按照宪法规定和法律程序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同时,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对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新要求,锐意改革进取,大胆探索实践,努力创新工作方法,使人大工作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完善新举措中不断创新发展。
这些经验和做法,是改革开放30年来西藏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人大系统广大干部艰辛探索的结果,也是“一府两院”和西藏各族人民对人大工作大力支持的结果。这是我们人大工作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对于我们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进一步发扬光大,切实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好、贯彻好、落实好,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三、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新时期人大工作
当今世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当代中国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当前西藏正处于发展和稳定的关键时期。不断变化的国际国内环境给西藏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对做好新时期西藏人大各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西藏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自觉把人大工作融入西藏工作大局,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伟大实践中彰显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积极推进人大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再上新台阶。(一)推进新时期人大工作,一定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改革开放30年来西藏各级人大工作发展的历史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始终坚持和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才能保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才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也才能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和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地把各项工作置于同级党委的领导之下,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依法履行职责,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要坚持重大问题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工作经党委同意后再进入法定程序。人大工作和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汇报,积极争取党委的支持。通过人大工作,充分调动各级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进一步促成万众一心、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二)推进新时期人大工作,一定要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全力推进西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对于西藏这样一个欠发达的地区来说,加快发展的任务尤为艰巨。人大工作必须自觉地置身于西藏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紧紧围绕科学发展、;ど、改善民生三大任务,切实履行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职责,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要深入分析西藏区情和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从西藏发展实际出发,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着力加强社会领域立法,抓紧制定现实生活迫切需要、立法条件比较成熟的地方性法规,及时修订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规,促进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要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围绕大局,突出重点,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实施监督,着力推动带有全局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解决,保障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保障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保障西藏各项建设的稳步推进。要及时对事关西藏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和决定,保证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通过法定程序变成西藏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三)推进新时期人大工作,一定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我们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使人大工作顺应民心、符合民意、贴近民生,才能真正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和本质要求。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使人大工作始终成为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维护民利的过程。在立法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和切实落实“立法为民”的理念,把实现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平等权利,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的重要价值取向,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监督工作中,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抓住社会普遍关注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依法实施监督,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适应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的要求,通过体制创新,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不断扩大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
(四)推进新时期人大工作,一定要始终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分布在社会的各个阶层,与人民群众有着密切的联系,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的重要力量。充分发挥好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有利于人民群众表达意愿、实现有序的政治参与,有利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高度出发,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理清代表工作思路,丰富代表活动形式,提高代表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向人大代表通报政情等各项制度措施,并就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通过多种形式为代表知情知政、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各级人大代表要倍加珍惜各族人民赋予的政治权力,进一步增强履行好代表职责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认真开展调研,广泛了解社情民意,积极主动建言献策,努力使人大代表真正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人大工作水平的重要力量。
同志们,改革开放30年,我们见证并共创了光辉的历史。新的征程,我们还将创造并赢得更加辉煌的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为基础,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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