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建立环评责任追究制
2008年10月27日 19:07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27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情况报告时,建议尽快启动重点地区和重点流域的规划环评。
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在各地进行环评法执法检查时发现,不少部门和地方反映流域水污染问题严重,治理效果不稳定。部分专家和干部建议不仅应从流域规划,还应结合流域管理体制,研究流域统一协调管理体制,落实环评法的有关规定。
陈至立在报告中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涉及群众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地区的规划环评,对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进行科学测算,做到规划编制与环评编制同步开展,严格标准,跟踪评价,确保饮用水安全。
此外,陈至立表示,关于对生态脆弱区等的规划环评工作要城乡统筹、有计划开展,从源头上防止对重点地区的生态破坏。(记者陈菲、吴晶晶)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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