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国企负责人因十年前腐败行为被判刑五年
2008年10月21日 10:48 来源:检察日报 发表评论
因十年前的腐败行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副厅级)何晓燕,于近日被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法院审理查明,何晓燕1994年被中铁建中南办事处聘任为某项目指挥部副总指挥,1997年2月,田某为感谢何晓燕的照顾,送给其5万元。同年7月,何晓燕还贪污公款1.9万余元。(记者周泽春 通讯员侯波)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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