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8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2008年10月17日公布并施行,中国外交部新闻司司长刘建超当晚举行中外记者会,就该《条例》做出说明并回答记者提问。刘建超表示,新条例基本沿续了《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执行起来相对容易。
刘建超表示,对新条例得到全面、准确的执行很有信心。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中国实施了国务院477号令,外交部和其他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培训,加强意见沟通,统一规范操作,不到两年时间内,全国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已经逐渐熟悉并且适应了新的规定和操作。新条例基本沿续了奥运《规定》,执行起来相对容易。
但他说,即便如此,我们仍会下大力气组织各种各样的培训和讲座,使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官员,包括执法人员了解如何执行新条例!暗比徽饣剐枰桓龉,希望大家共同努力,以建设性合作的态度,把新条例执行好!
刘建超强调,新条例是本着改革、开放、进步的精神制定的。新条例将《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的主要原则和精神以长效法规固定下来,为外国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在华采访提供便利。新条例同1990年公布的条例相比有了重大变化。比如,外国记者来华采访不再必须由中国国内单位接待并陪同,外国记者赴开放地区采访,无需向地方外事部门申请等。
据悉,1990年1月19日国务院公布的《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管理条例》已在新《条例》公布施行的同时被废止。
刘建超亦简要介绍了新条例和奥运《规定》的不同。新条例共23条,奥运《规定》只有9条,少了14条,数量上就不一样。内容上也有一些区别。奥运《规定》执行期间,1990年颁布的国务院47号令依然有效,两者相互矛盾时以奥运《规定》为准。奥运《规定》解决了一些非常重要的问题,但不是一个全面的法规。新条例是奥运《规定》和国务院第47号令的综合,但不是简单的组合。新条例继承了奥运《规定》的精神,同时对前两个法规相关内容做了调整。
刘建超重申,中国政府欢迎外国记者来中国采访报道,将继续努力为大家在华工作生活提供便利与服务。我们也希望外国记者在华采访期间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客观、公正地报道中国,为增进中国同世界各国人民相互了解作出积极努力。
他表示,外交部外国记者中心(IPC)网站近期将公布更新后的《外国记者在华指南》,以帮助大家了解新条例,
刘建超说,新条例的出台不仅仅是中国在对外开放,对外国新闻媒体开放方面迈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步骤,也是在便利外国记者在华采访方面迈出的一个重要步骤,“我希望大家喜欢这部新条例,更希望这部条例在我们共同努力下得到顺利全面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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