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说理?
当一项决策没有考虑或者没有充分考虑民意的时候,部分人对它不满,就是很正常的事儿。此时,对于公共政策的制定者而言,通过“讲理”,将他们的不满消解到最小限度,就是必须的管理智慧。
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没有人告诉我们:限行为什么是正当的、合法的。
对于“判决书要说理”,我们并不陌生。为什么要“说理”?从公正的角度,是让当事人明白,为什么是这样判而不是那样判;从功利的角度,则是让当事人认可判决,自觉履行判决,从而达到息诉的目的。
出台公共决策,也同样有一个“说理”的问题。在之前的探讨中,在诸如“限行是否侵犯车主的私有财产权利”、“限行在法律上是否有依据”等问题上,赞成和反对双方的主张针锋相对。如果事实不是政府明知限行违法而执意出台相关政策,那么,每周停驶一天政策的出台,意味着有关部门认可了赞成限行一方的主张。于是,作出上述决策的部门,有责任告诉面临不利后果的另一方:限行,为什么不侵犯车主的权利?限行的法律依据,又在哪里?
限行通告写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有关规定”如何如何,那么,请告诉我们:“有关规定”是哪条哪款?也请说明,每周停驶一天,而不是一周两天,或者一个月一天,背后有怎样的数据支撑?如果嫌放在通告中 嗦,可以通过发布会的方式,让大伙心里也明白明白。遗憾的是,再有两天新政就要实行,却没有人对此作出任何解释。
和召开听证会一样,让政府“说理”,也找不到明确的法律依据。然而,面对数百万为了社会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的百姓,站出来说说理,难道不是消除他们内心的疑惑最简单的方式?难道不是赢得百姓支持最有效的方式?
站出来“说理”,这要求不高吧?
接下来的事,还多着呢
政策出台,简单,但执行起来,会有很多问题。下面几个,或许是公众最为关心的:
第一个:如何让限行更人性化?10月7日《北京青年报》报道了这么一件事儿:家住北京望京的于先生家有两辆车,自己和妻子一人一辆,两辆车尾号分别是2和7。按照新的限行政策,每逢周二,他家两辆车就全都得留在小区“趴窝”了。就于先生的遭遇,记者采访交管部门,得到的答复是:如果车主拥有两辆同一时间限行车辆,目前尚不能办理换号业务。
限行会给车主生活带来不便。如果不便是他们必须承受的代价,那么,如何把给他们带来的不便减小到最低限度,却是社会管理者必须考虑的问题。奥运单双号期间,家庭有两辆车的,可改单双号,残疾人驾车出行不受限制,等等这些举措,都值得借鉴。
第二个:如何避免限行成为“专治老百姓”?
奥运之后,歌唱演员李丹阳“开宝马当街舌战交警”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当日是单号车通行日,李丹阳驾驶的白色宝马车却是双号车,因此被交警拦下,要求出示证件,引起李丹阳的不满,引发当街争执。
在随后接受采访时,李丹阳为自己鸣冤。其中的是非,说不清也不想说,我只说一个事实:李丹阳的车,确有特别通行证,单双号都能开。奥运期间,全北京有多少辆这样的特权车,我们无从知晓。
按照这次通告,只有包括“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内的五类车,不在限行之列。也就是说,除了这五类车,所有车辆都应该一视同仁地被要求严格执行限行。
考虑到中国国情,如果做不到“一刀切”,那么,请将颁发特别通行证的标准和数量,向社会明示。因为,一旦限行成了“专治老百姓”,不仅限行的目的无法实现,百姓自觉限行的决心也会受到损害。
第三个:如果有人不服,讨要说法的渠道能否畅通?
即使有关部门出来解释,对于限行合法性,也未必每个人都认可;对于用一个月养路费作为限行补偿,也未必人人满意。对于不认可、不满意的人来说,讨要说法途径的畅通,就至关重要。
可以提请全国人大对限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有对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是否违反法律的审查权,有对各级政府是否依法行政的监督权。
还有一条路可走:诉讼。如果北京车主认为限行侵犯了自己权益,或者对补偿不满,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讨要说法。在目前司法体制下,在地方法院诉地方政府,很难,希望北京能带个好头。
截至10月7日14时。如果这算民意,我们关心这部分民意该如何得到尊重。(李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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