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国务院调查组初步分析认定,山西襄汾新塔矿业公司“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山西省政府秘书长王清宪11日说,经核实,8日发生的尾矿库溃坝事故泄容量为26.8万立方米,过泥面积30.2公顷,波及下游500米左右的矿区办公楼、集贸市场和部分民宅,造成建筑毁坏,人员伤亡。 中新社发 前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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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国务院调查组初步分析认定,山西襄汾新塔矿业公司“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山西省政府秘书长王清宪11日说,经核实,8日发生的尾矿库溃坝事故泄容量为26.8万立方米,过泥面积30.2公顷,波及下游500米左右的矿区办公楼、集贸市场和部分民宅,造成建筑毁坏,人员伤亡。 中新社发 前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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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谁该为这场灾祸负责?——山西襄汾“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调查
9月11日,山西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溃坝事故发生第四天,事故已造成151人死亡、35人受伤。国家安监总局局长王君在现场严肃指出,这是今年以来全国死亡人数最多的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损失很大、影响极坏。
11日下午,国务院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调查组成立。调查组初步认为,这是一起违法违规生产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
据记者了解,在安全隐患长期明显存在的情况下,发生溃坝的尾矿库仍然违法运行,更严重的是,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经被吊销两年多了但却依然非法生产,监管部门在明知企业非法生产的情况下,却没有进行彻底整改和停产,直至特大事故发生。事故充分暴露了安全监管预防体系存在严重漏洞。
企业擅自启用尾库坝 至少半年没有被停产
发生事故的新塔矿区980平硐尾矿库,原属临汾钢铁公司塔儿山铁矿,建于上世纪80年代,1992年停止使用。2005年塔儿山铁矿产权公开拍卖给新塔矿业有限公司。
1992年,这个尾矿库被封闭后,曾采取碎石填平、黄土覆盖坝顶、植树绿化、库区上方建设排洪明渠等闭库处理措施。新塔矿业公司通过拍卖购买了铁矿产权,本应该履行了合法的手续后重新修建新的尾矿库,但矿方却擅自在旧库上挖库排尾,从而造成尾矿库大面积液化,坝体失稳,并引发了这起重特大溃坝事故。
“老坝有安全隐患,但老板为了省钱,就是舍不得建新坝!痹谒娇笄蚬さ囊幻辉竿嘎缎彰闹厍旒蚬と嗽彼。他的妻子8日早上在集贸市场被泥石流冲走,至今仍没有音讯。
云合村一位村民告诉新华社记者,这个坝早就不用了。但新塔矿业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培亮今年以来却一直在用。记者问这位村民:张培亮用废弃的坝怎么没人管?这位村民毫不隐讳地说,张培亮有钱,谁敢管?
在这次事故中,新塔矿业公司三层办公楼被泥石流冲走了十几米。它离出事的尾矿库坝只有500多米。公司员工每天在楼内居住、工作,他们不知道,自己正处在自己公司放置的“定时炸弹”之下。
事故发生时,在楼内的公司员工刘合是一名幸存者,他被泥石流冲下去几百米,只是全身擦伤。当记者与刘合谈到尾矿坝的安全问题时,刘合说“矿里只是前几天试生产”。显然,刘合根本没有意识到尾矿库的致命危险。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王君气愤地指出,这家企业是“只讲生产、不讲安全,只讲效益、不讲安全,只讲赚钱、不讲安全”的典型,监管部门对企业的违法行为没有进行严厉打击,最终酿成了大祸。
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对重大隐患长期视而不见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一位负责人说,一个废弃多年的病、险库坝,就像是悬在下游居民头上一颗“定时炸弹”,然而监管部门对此却长期视而不见,致使违法企业蒙混过关,这充分反映了一些地方在安全监管和预防方面弄虚作假的情况非常严重。
在事故抢险现场,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王德学与襄汾县安监局局长张新如的一段对话十分形象地反映出当地在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
王德学问:你知道新塔矿业公司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吗?
张新如答:2006年4月18日安监局吊销了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王德学又问:你去查了没有?
张新如答:查了。
王德学问:那你知道矿上还在生产吗?
张新如答:知道。
王德学问:知道了为什么不采取措施?
张新如答:我们下过整改令,但企业不听。
王德学问:为什么不向政府申请把矿炸掉?
张新如答:当时这家公司的采矿许可证还没有到期。
据记者了解,这个公司的采矿许可证从2007年8月就到期了,但监管部门却没有对这家违法生产的企业采取彻底整改措施。
山西省安监局局长张根虎在向国家安监总局做检查时说,有关部门对废弃库和闭库后的尾矿库疏于监管、地方政府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不坚决、不得力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云合村一位村民在事故发生后告诉记者,发生事故的尾矿坝一直在生产,他和村里的不少人向矿上提出这个地方有安全隐患,为此,他自己还和矿上一个姓侯的矿长吵过架,但矿里就是置之不理。
为什么一个普通村民都能看出来的安全隐患,监管部门却视而不见?国家安监总局局长王君说,监管机构没有对违法企业进行根本整治,是对违法行为的“姑息、纵容”。
建立防控体系是当务之急
事故发生第二天,襄汾县给予县安监局局长张新如等4人撤职处分。问责是必要的,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事前预防更为重要。
临汾市是山西省的煤炭大户和铁矿生产大户。近年来,临汾市曾多次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当地群众对记者说,每次事故发生后,都是“政府问责忙、一免一大片,官员忙换茬、换了还照样”。
临汾市一位干部说,当前基层安全监管存在一个怪现象:安全隐患就像是“皇帝的新装”,大家都觉得有危险,却都不愿意说,一些地方和部门的监管人员“只对领导负责而不对隐患负责”,领导不过问就觉得不关自己的事。这样的预防体系说穿了根本不起作用。临汾屡屡发生煤矿和非煤矿山重特大安全事故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山西省安监局局长张根虎承认,当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比较完善,职能分工也比较明确,国家政策也比较具体,但关键是落实不到位。
山西省安监局提供的资料显示,从2002年至今,山西的尾矿库经过整治后,由800多座下降到553座。在这550多座尾矿库中,仍存在着点多面广、选矿能力大于采矿能力、尾矿库管理技术人员匮乏、安全欠账多等问题。一些尾矿库的下游仍有不少村庄和居民区。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政府是安全监管的主体。如何把握两个主体的关口前移,建立安全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切实排查隐患,预防发生影响恶劣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是当务之急。 记者吕晓宇 滕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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