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今天(9月4日)在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强调,要认真贯彻胡锦涛、温家宝同志关于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本着对历史负责、对党和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坚持不懈地做好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真正向人民群众交一本明白账、放心账。
贺国强在认真听取有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后,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和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他指出,从检查了解的情况看,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情况总体上是好的,基本做到了款物专用、账目清楚、公开透明。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捐赠资金移交的有关规定在一些部门尚未得到落实,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分配使用在个别地区存在结构性不平衡和积压现象,捐赠款物使用情况的公示还不够全面及时,少数地方存在夸大灾情、虚报冒领以及截留挪用抗震救灾款物的问题,等等。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贺国强强调,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确保监管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建立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常态工作机制和对口衔接机制,保证监管工作层层负责、“无缝”对接。
第二,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并认真落实有关规章制度。
第三,要突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群众关注问题解决情况的检查,紧盯重大项目安排、工程招投标、大额度资金调拨,实施全程跟踪监督。
第四,要把公开透明贯穿于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及时公布救灾款物的来源、数量、种类和去向,如实把捐款使用情况反馈给捐赠人和向社会公示。
第五,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违纪违法行为决不姑息,一查到底。特别是对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救灾款物、违规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以及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第六,要切实搞好宣传舆论工作。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分配政策、使用及监管情况的舆论宣传,深入宣传正面典型和先进事迹,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四川省纪委的负责同志汇报了前一阶段开展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的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记者 赵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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