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对法将成为公务员考核内容
2008年07月18日 15: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7月18日电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消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下发《关于在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 提高公务员有效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防御风险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效能。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继续大规模培训公务员任务,有计划地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全员轮训工作。已经开展过相关内容培训的地区和部门,要结合新情况在不断深化上下功夫。要建立长效机制,把突发事件应对法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长期开展下去。要根据不同层次、系统和部门公务员队伍的特点,在培训内容、方式、方法等方面提出不同的要求,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引导公务员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提高素质、增强本领。要加强培训质量评估,确保培训效果。参加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的情况、学习成绩将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之一。
另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编写的《应对突发事件读本》已由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发行。(董炜)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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