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宣布八月起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2008年07月01日 06:17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非深籍居民办证后可享受系列市民待遇
深圳市政府昨日宣布,8月1日起全面实施《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至此,经过两年多时间酝酿,半年多时间试点的居住证制度将正式实施。
据统计,目前在深圳居住1年以上的流动人口有500多万人,其中大多数人已经在深圳生活、工作多年。深圳市法制办主任王璞表示,推行居住证管理,能够使外来流动人口在深圳市工作和生活享受到一系列的便利服务。
居住证卡将输入从业状况、婚姻状况、计划生育、诚信和违法行为记录等信息。
居住证ABC
1 持证者可享受的权益
可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子女享受计划基础疫苗免费接种;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条件的,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办理;按照规定申请参加本市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登记;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享受子女就学、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权益;按照规定参与社区组织有关社会事务的管理等等。
2 需要办居住证的公民
在深圳市居住30日以上年满16岁和未满60岁的非深圳户籍人员都应申办居住证,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深圳市从业;在深圳拥有所居住房屋产权;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从事文化艺术创作,或者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综合新华社 《深圳商报》报道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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