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地震”发生后,四川省成都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坚守岗位,在积极承担各项抗震救灾任务的同时,充分履行审查批捕职能,依法从快批捕了一批严重破坏抗震救灾工作以及危害灾区、灾民安置点广大群众利益的案件,全力维护抗震救灾中的正常社会秩序。
记者从成都市检察院获悉,地震发生后,彭州市检察院侦监科为从快打击破坏抗震救灾的犯罪,确保办案质量,迅速组织办案人员,采用分工协作、交叉审查的方式,已对涉及破坏抗震救灾的盗窃案3件5人、妨害公务案1件1人、强奸案1件1人,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5月17日,犯罪嫌疑人游禹、李正飞、张伟结伙驾驶一辆面包车来到彭州市地震重灾区龙门山镇九峰村。因当地房屋垮塌村民撤离,三人遂将某公司修路所用仪器、某商店微波炉、矿泉水厂矿泉水等物盗走装车,当行至白水河大桥时被值勤民警盘查,他们谎称是灾民转移自家财产,被带至派出所审查后交代了盗窃事实。此外,犯罪嫌疑人王仕均、牟先华也是利用村民因地震转移,家中无人之机盗窃受灾群众财物涉嫌犯罪而被批捕。
5月13日上午,就读于彭州市某中学年仅17岁的女中学生罗某,在地震后与住在该市重灾区小鱼洞乡的家人失去联系,她迫切往家里赶去看望父母。路上,她遇见牟登猛,牟登猛见小罗独自一人,便上前搭话,称自己可以帮助小罗到附近灾民救助站寻找母亲,还拿出干衣服让已被大雨淋湿的小罗换上。14日下午3点,牟登猛将小罗骗至其暂住房内强奸。17日,彭州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刻投入警力侦查取证,并将案件情况及时通报该市检察院。彭州市检察院当即派侦查监督科检察官引导警方收集、固定证据。22日,警方向彭州市检察院报捕,该院次日以涉嫌强奸罪对牟登猛作出批捕决定。
地震后,为保障救援部队和救灾物资顺利到达救灾点,警方在彭州市彭关公路关口场段设立了交通管制点。5月13日下午6时许,犯罪嫌疑人杨尚付驾驶拖拉机搭载妻子准备到彭州市新兴镇。在该管制点,杨尚付不顾执勤民警的劝阻和阻拦,驾驶拖拉机强行冲卡,故意将正在执勤的民警撞倒,强行驶离现场10米左右,后被群众和其他民警挡住。彭州市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杨尚付批准逮捕。
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侦监科近日批捕一起盗窃案。5月15日凌晨3时许,犯罪嫌疑人尼玛降泽窜至成都市南郊公园内,将在此躲避地震的赵某放在身边的手提包盗走,包内有一部手机、216元现金、3把雨伞等。该院于5月21日受理该案,经审查后于次日从快批捕了尼玛降泽。(作者: 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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