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十九日电 公安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灾区和各地公安机关认真贯彻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会议精神,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趁灾进行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以赈灾募捐名义诈骗敛取不义之财、借机传播各种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灾区和各地社会稳定。
公安部强调,灾区和各地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社会面治安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趁灾进行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灾区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强化警力部署,加强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对灾民撤出后的重灾区,要加强巡逻守护,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趁灾潜入居民受损房屋盗窃、抢劫物品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和滋扰侵害群众人身安全等各种违法活动,确保灾区良好的治安秩序。针对一些不法分子以赈灾募捐名义诈骗敛取不义之财的违法犯罪活动,有关地区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公安部要求,灾区各级公安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道理交通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抗震救灾物资、人员运输车辆的引导,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灾区群众用电、用火安全的指导,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进一步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检查,确保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在储存、转运、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严防出现泄露事故。灾区周边地区公安机关要继续为向灾区运输抗震救灾物资、人员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当前各项公安保卫工作的统筹谋划,一方面,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另一方面做好维护全国社会稳定工作,把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圆满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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