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要求防范地震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2008年05月13日 14: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北京五月十三日电(记者 翁阳)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十三日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地震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通知强调,受灾情影响的各类生产企业,特别是煤矿、化工厂、油气井等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停产撤人,在灾情解除前不可贸然组织生产作业;对于地震灾害容易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生产经营设施、场所,要加强巡回检查,跟踪监控,确保万无一失。
通知要求,受地震影响地区的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企业要加强与当地地震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震情预测预报,有针对性地组织排查、分析地震灾害可能对本地区安全生产造成的危害。
通知还指出,要根据本次地震活动的强度和特点,针对地震造成的供电系统中断、通风系统破坏、瓦斯积聚、矿井水上升、巷道变形等重大事故隐患,制定针对性措施,有效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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