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与16部署局联手惩治生态环境渎职犯罪
2008年05月08日 09:32 来源:检察日报 发表评论
今天(5月7日)上午,高检院与国务院16家部署局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加强协作配合,加大惩治与预防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工作力度等。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出席会议强调,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要特别重视办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特别重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特别重视预防犯罪,特别重视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涉及的政策法律界限。
根据高检院部署,从2008年5月到2009年11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将集中开展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高检院渎职侵权检察厅负责人就此向来自公安部、监察部、司法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环境部、水利部、审计署等16家国家部署局的相关领导通报了相关情况。国土资源部、公安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税务总局等单位的代表先后发言,认为此次专项行动意义重大,表示将加强联系沟通,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相关工作。
王振川最后讲话对各单位的支持表示感谢,并表示将深入研究吸纳各单位的建议意见。他强调,检察机关在专项行动中要特别重视查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关系,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减少乃至杜绝案件质量不高的现象;特别重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从构建和谐社会内在要求出发,把严格执行法律与执行刑事政策有机地统一起来;特别重视预防工作,结合个案、类案的查办工作,深入研究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发案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的提出预防对策;特别重视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涉及的政策法律界限,并将研究成果运用于指导办案工作。(记者王新友)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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