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规定政府不得在高级宾馆和风景名胜区开会
2008年04月24日 17:27 来源: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 发表评论
南京市下发新一届政府制定的《政府工作规则》,明确提出,市政府及其部门不得在高级宾馆和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同时,新一届政府对官员提出具体要求:市政府领导对送签的文件,无特殊情况,应在1至2个工作日内签批;市长、副市长一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名;市政府领导出席一般性会议不发新闻报道;市政府领导同志及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和新闻媒体等反映的问题,并认真督促解决。(颜 芳)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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