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管理条例》开征意见,销售网点泄露中奖者信息最高罚1万
彩票的兑奖期限有望由一个月增加为两个月,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违法行为也将有明确的惩罚制度。国务院法制办网站昨日发出通知,对《彩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未获批准不得发行彩票
通知称,财政部组织起草了《彩票管理条例(送审稿)》,国务院法制办会同财政部等部门进行了反复研究论证,形成《彩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务院特许发行福利彩票、体育彩票。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行彩票。并以现行彩票管理体制为基础,分别规定了财政部门、民政部门、体育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彩票市场监督管理、彩票发行和销售管理以及维护彩票市场秩序方面的职责。
新发行彩票将听取民意
征求意见稿在彩票发行、销售方面主要规定了几项制度:明确了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设立和职责;严格规定彩票品种的开设、内容变更和停止审批程序,实行专家评审制度,并通过听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听取社会意见;规范了彩票零售行为,主要对彩票零售协议、彩票零售场所、彩票销售禁止行为等作了规范。
对中奖者信息予以保密
征求意见稿从开奖规则程序、开奖设备安全、开奖公告、开奖监督等诸多方面作出了严格规范,并规定对中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以制度保障开奖兑奖的安全和公开、公正。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彩票资金的构成和归集,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的使用以及公益金的分配和使用等管理规范。此外,草案还针对不同主体的彩票违法犯罪行为,有针对性地规定了法律责任。
三方式可提交修改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彩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在2008年3月28日前,通过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chinalaw.gov.cn);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1750信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1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彩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pgl@chinalaw.gov.cn。(王吉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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