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
2008年03月04日 12:44 来源:新华社 发表评论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
(2008年3月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2008年中央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七、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八、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九、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十、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
十一、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十二、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十三、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
十四、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十五、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六、决定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的人选
【编辑:唐伟杰】
专题网站:2008中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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