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煤炭企业禁拉闸限电 电煤库存平均可用10天
2008年02月09日 10:16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昨日,发改委要求各地继续加强电力需求管理,严格控制高耗能企业用电,但不得对煤炭企业拉闸限电,要求坚持全社会节约用电。根据电监会昨日提供的最新数据,目前全国电煤库存达到2631万吨,平均可用10天。
目前,各省严格执行以煤定电。四川省对存煤量超过10天的电厂安排多发电,对存煤量未达到要求的限制上网发电;江苏省下达了全省主力电厂电煤库存考核指标;安徽省以调度令形式,实行煤矿电厂点对点调度,确保省内电厂正常生产。
同时,严格控制不合理用电。云南省对列入淘汰计划的所有生产装置停止供电;山西省对全省电石、铁合金采取停电措施,此外还明确要求煤炭企业不得列入有序用电方案及拉闸限电方案,全力保障电煤生产和供应;贵州已对高耗能企业全部停止供电;针对春节过后负荷将快速回升、供电缺口大增的问题,广东省制定了800万千瓦、1100万千瓦、1500万千瓦缺口的不同等级错峰用电应急方案。
据电监会负责人昨日介绍,在多方的积极努力下,曾经频频告急的电煤库存形势出现了显著变化,呈现稳步回升的态势。截至8日,目前全国电煤库存达到2631万吨,平均可用10天。但与此同时,上海与安徽两地的存煤不足7天。
目前受灾严重的湖南、江西与贵州电网负荷已分别恢复至灾前正常负荷的67%、67%和53%。
【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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