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任命榆林、咸阳、安康三市市委书记
2008年02月04日 11: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2月4日电 日前,陕西省调整了榆林、咸阳、安康三市的主要党政官员。
据陕西日报2月4日报道,这些调整如下:
中共陕西省委决定,李金柱同志任中共榆林市委书记;胡志强同志任中共榆林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刘仲平)
2月3日下午召开的榆林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任命胡志强同志为榆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2月3日,中共陕西省委决定,千军昌同志任中共咸阳市委书记,庄长兴同志任中共咸阳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齐宇强)
2月3日,中共陕西省委决定:刘建明同志任安康市委书记;黄玮同志不再担任安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杨雁斌)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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