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当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008年01月29日 13:58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表评论
今天(注:1月28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振华同志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振华同志简历
王振华,男,汉族,1950年1月生,山东蓬莱人。1968年参加工作,196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72年起在辽河油田工作。1979年后任辽河油田公安处治安科科长、办公室主任,1981年任辽河油田检察院筹建组成员。1984年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油田分院副检察长。1985年后任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检察长。1983年至1986年在辽宁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学习。1993年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1996年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兼省反贪局局长。2002年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2000年至2003年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2003年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2008年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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