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永泰,浙江省上虞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曾任上虞市丰惠镇党委书记、上虞市副市长。2007年9月,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严永泰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至2006年间,严永泰利用担任上述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18.6万元、购物券1万元、美金1.25万元。
这是严永泰在被立案侦查期间写下的悔过书。
对世界观的认识严重扭曲
我是从基层做起,一步一个脚印,凭着自己的努力,慢慢走上领导岗位,成为一名县处级领导干部的。我也曾为人民做过有益的工作,获得过许多荣誉,为什么最终还是失败了?我认为,根本原因还是在于自己对世界观的认识出现了偏差。
这个沉重教训是深刻的,由于自己身处在这个社会大背景下,生活中的诱惑很多,自己的思想防线一有放松,认识一旦发生偏差,就会犯下经济或生活作风方面的错误。
我平时在与一些企业老板的交往中,感到他们的能力水平虽然不如自己,可赚钱却那么容易,花钱那么潇洒,与他们相比,自己如此辛苦又是图什么?又能得到什么?于是,心理失去了平衡,我开始利用手中的权力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归根结底,是因为自己平时放松学习,放松对世界观的改造,从而导致了违法违纪问题的产生。
廉洁从政之弦松弛无力
我对廉洁从政的要求时松时紧,即使有要求也没有做好。对他人在逢年过节以礼金、礼券名义送的钱物,错误地认为是朋友间的正常交往,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手中的权力,完全丧失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基本原则和立场,说的是一套,做的又是一套。
不拘小节酿大错
我在市级领导岗位上时间长,熟人多,所谓的朋友也多,再加上当前社会风气就是这样,我错误地认为,只要在大事上不糊涂,保住大节,收点土特产品、礼金、礼券应该问题不大,这是正常的交往嘛。我重于人情世故,不愿伤朋友的面子,导致不拘小节终于铸成大错。刚开始时,我认为收5000元是小节,可后来面对一些人送来的1万元、10万元、30万元,我也不顾党纪国法照样收下了,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
我理应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做事谋利,而我却用它来搞权钱交易,把权力商品化。自己受利益的驱动,私心逐渐膨胀,导致违背规定和程序为亲朋好友办事、为下属办事,做了不该做的事,说了不该说的话,帮了不该帮的忙。我这种严重违规违纪的行为,给党和人民造成了重大损失。
酿成大错后,我后悔莫及。这次深刻的教训也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就能实现人生价值,用得不好则会身败名裂。现在我真后悔要这些钱干什么,组织上待我不薄,我为什么还要去收受别人的财物呢?
世上没有后悔药。经历过这次沉痛的教训,我决定从今以后决不做对不起人民的事,堂堂正正地做人做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赵宗雨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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