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1日电 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陈建国当选为宁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正伟当选为自治区主席。
同时,马瑞文、冯炯华、张小素、马秀芬、何学清、刘天贵当选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云刚当选为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齐同生、刘慧、郑小明、张来武、郝林海、李锐、姚爱兴当选为自治区副主席。
马三刚当选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雁飞当选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附:陈建国简历
陈建国,男,汉族,1945年7月出生,山东荣成人,1966年4月入党,1962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政治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1962-1969年:解放军六○三四部队战士、班长、保密员。
1969-1975年:山东省烟台地区小钢联钢厂工人、车间党支部书记、厂团委书记、祥山铁矿党总支书记。
1975-1976年:山东省烟台地区小钢联党委副书记。
1976-1978年:山东省烟台地区革委会工交办公室副主任兼地区交通局党委书记。
1978-1983年:山东省烟台地区经委副主任兼地区冶金工业局局长。
1983-1984年:山东省烟台市委常委、芝罘区委书记。
1984-1987年:山东省烟台市委常委、副市长兼市经委主任、党组书记。
1987-1989年:山东省威海市委副书记。
1989-1992年:山东省烟台市委书记。
1992年:山东省委常委、烟台市委书记。
1992-1993年: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993-1994年:山东省委常委、副省长。
1994-1995年:山东省委副书记、副省长。
1995-2002年:山东省委副书记。
2002年3月至今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六届中央委员,第九届自治区党委委员。
王正伟简历
王正伟,男,回族,1957年6月出生,宁夏同心人,1981年7月入党,1976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经济研究所民族经济学专业毕业,法学博士,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代理主席、党组书记。
1976-1978年:同心县王团乡干事。
1978-1982年:宁夏大学中文系学习。
1982-1983年:同心县委宣传部秘书。
1983-1986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
1986-1989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1989-1993年:自治区党委政研室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1993-1997年:自治区党委政研室副主任。
1997-1998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1998-2001年: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1-2003年: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
2003-2004年:自治区党委常委。
2004-2007年: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2007年5月至2008年1月21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代理主席、党组书记。
2008年1月21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党组书记。
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四中全会递补为中央委员,第八、第九届自治区党委委员。(资料据宁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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