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9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会议指出,市县政府承担着管理地方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职责,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市县政府的行政行为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具体利益,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大多发生在基层并需要市县政府处理和化解。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
会议强调,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应当着眼制度和机制建设,作出必要的规定。一要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大力提高市县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二要完善市县政府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要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合法性论证制度、集体决定制度、实施情况反馈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三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义务。四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防止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严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执法工作。五要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