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四日电 题:交强险听证 中国民主决策实践的又一范本
中新社记者 翁阳
为中国社会广泛高度关注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十四日下午在京举行。
在这场耗时超过五个小时的听证过程中,由投保人、社会公众、有关协会及专家组成的各界人士代表,先后对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交的费率调整方案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
据知,调整方案的费率平均下调幅度为百分之十,同时将原先责任限额在六万元的基础上翻了一番,这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此前公众对交强险“高费率、低保障”的不满和质疑。
听证会上有关人士还以较为翔实的测算数据,对民间盛传的交强险每年“四百亿”暴利之说法予以了解释和澄清。
回顾此次听证过程,尽管调整方案仍令不少代表难以满意、一些问题争议依然颇大、包括一些发言过于艰涩,但无可争议的是,这是参与各方认真对待的一次对话,而非形式主义的走走过场。
主办方保监会方面表示,“大家的发言对我们很有帮助”,并承诺今后将继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听证会这种制度。
据知,源于十八世纪英国的听证制度,最早开始应用于司法和立法领域,而随着二十世纪后各国政府行政权的普遍膨胀,为保证民意的合理表达,该制度逐渐在行政领域广为使用。
二00二年一月,中国就“铁路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方案”首次举行全国性行政决策听证会,而后又从制度保障角度,通过立法法、价格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对举行听证作出明确规定。据了解,现在每年各地举行的听证会都达到数千次,公众参与政府决策蔚然成风。
此间观察人士指出,交强险听证会的意义至少有三:首先,这是中国金融行业首个全国性的听证会;其次,这也是继今年九月北京地铁票价听证会之后,再度打破价格听证会等同“听涨会”之魔咒;第三也是更为重要的,就像前两年拥有巨大社会影响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和圆明园环保问题听证会一样,交强险听证为中国民主决策实践再添新的范本。
若将视野放得更广还可发现,为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除却听证,中国政府近年还采取了社会公示、政务公开、专家咨询与论证评估等更多丰富形式,不断扩大公众对政府决策的有效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