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30日电 据中国海洋报报道,为加强对南极陨石的管理,促进相关工作的开展,近日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对南极陨石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出台了《中国南极陨石样品的管理、申请及使用规定》。新规定明确提出,任何国家科研人员均可申请南极陨石样品,受理截止时间为每年3月10日和9月10日。
陨石被称为“天外来客”,是人类探索星空奥秘、揭开宇宙间生物起源的重要物证。南极地区因冰雪覆盖、人迹罕至而成为陨石的最佳保存地。中国自1999年实施第一次南极内陆考察,在格罗夫山地区回收到4颗陨石以来,通过科考人员的艰苦努力,迄今为止,已从南极收回包括火星陨石、灶王星陨石在内的南极陨石近万颗,成为继美国、日本之后世界上第三大陨石拥有国。
为进一步规范对南极陨石的管理,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新规定明确提出,成立由有关专业人员及主管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南极陨石专家委员会,负责提出中国南极陨石收集和研究相关的发展规划、计划;指导南极陨石样品的保存、使用和研究等工作;组织南极陨石研究的学术活动;制订和修改《南极陨石分类标准和规范》等,专家委员会将下设3人~5人的南极陨石分类工作小组和5人南极陨石样品申请评审小组,具体指导南极陨石的分类鉴定工作,负责对南极陨石样品申请的学术审核。该委员会对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负责。
新规定还同时明确了南极陨石样品申请的受理程序、时间等。南极陨石样品申请由研究人员向南极陨石的保管单位——中国极地研究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由极地中心汇总并提交南极陨石样品申请评审小组讨论审查,报请极地办审批。该申请每年受理两次,截止时间分别为3月10日,9月10日。
据了解,按照已经分类和命名的陨石才能接受样品的使用申请的规定,目前可接受申请的陨石为1000多颗。极地办科技发展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分类和命名工作的不断推进,今后将有更多的南极陨石接受样品的使用申请。(记者张一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