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行政法学专家马怀德教授在日前召开的县域法制化高层论坛上提出,县域法治是整个法治建设的最重要一环,推进县域法治化目前看存在三大难点。依法治国10年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处于执法、司法第一线的县市实现法治,法治国家的建设才有希望。
马怀德教授在县域法制化高层论坛作专题报告时谈到,一个县域实现法治有三个方面难点。
首先是县一级政府没有立法权,无法满足其对独特规则及个性化需求的要求。目前看,一些行政立法的滞后、立法的部门化特征以及缺乏可操作性等现实问题,最终导致的是县域规则的缺失。
其次,许多县域由于财力的缺失,难于支付较高的法治成本。实现法治是需要成本的,机构、人员、资源、执法的积极性、公正执法公正司法、减少利益性公权力行使等,都应建立在成本观念基础上。
马怀德认为,难点之三是缺乏推动法治建设的动力。要求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动力在哪里?我们很难找到。相反我们看到的是牺牲法治、违法行政的某些利益动力。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一个国家的法治不能仅仅靠社会公众的艰难维权去推动,更多的是要赋予我们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有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公正的实施法律的动力,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就必须改变现行的政绩观,应该将法治水平高低纳入政绩考核体系,作为考察一个干部遴选晋升的重要指标。一个地方只有经济发展,不能算是一个地方政绩突出,更应该看是不是实行了法治。
马怀德认为,推进县域法治的重点,第一要确保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县域是一个人口、社会关系较为简单的行政区划,它免不了变成熟人社会。因此,在一个熟人社会中,是按规则办事还是按情感办事、是按关系办事还是按照法律办事,能否确保法律法规的实施,这是一个县域法治必须解决的问题。第二个是维护司法权威。掌握司法机关人、财、物的政府机关,能不能不去批条子,不去打招呼,不去干预司法,不去利用自己特有的资源去左右司法的裁判,只有这时候司法才能公正的维护法治的权威,才能保证法治在一个县域内的有效实施。第三个是要提升县域范围内全民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法治水平。(李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