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合力,推动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
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是党的十七大总结历史、立足现实、着眼未来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同志就预言:随着经济建设高潮的到来,不可避免地将要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曾引用毛泽东同志这一论断并指出:我们可以满怀信心地说,这种形势的出现已经为期不远。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同志强调:在当代中国人民的伟大奋斗中,必将迎来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新高潮,创造出更加灿烂的先进文化。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奋斗特别是近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现代化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必然要求文化的兴盛繁荣,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然伴随中华文化的伟大复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推进必然催生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承担起传承文化、繁荣文化的历史责任,努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新局面。
1. 切实把文化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文化建设不仅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而且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重要内容,文化的繁荣发展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要按照现代化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摆上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衡量地区发展水平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方面,努力推动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加强对文化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制定切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的文化发展战略,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推动文化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要认真总结我国文化建设的经验教训,健全工作机制,改进领导方式,以更加符合文化发展规律的方式领导文化工作,不断提高领导文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要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完善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地区管理和行业管理的优势,做到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综合管理,确保我们的文化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
2. 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加大投入力度。文化发展既要靠资金投入,也要靠政策支持、法律保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改进投入方式,形成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对文化建设的财政投入逐年增长。要继续执行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文化经济政策,制定和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文化创新等方面的政策,形成有利于文化繁荣发展的政策体系。要针对文化领域立法相对滞后的状况,坚持重点突破、先易后难、整体推进的原则,制定文化立法规划,加快立法步伐,力争到2010年初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法规体系。要认真落实已有法律法规,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快整合现有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行政执法队伍,形成统一、高效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系,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推动文化建设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3. 努力造就一支宏大的文化队伍。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队伍是根本,人才是关键。要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把那些思想政治坚定、组织领导能力强、具有开拓精神、熟悉文化工作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宣传文化单位领导岗位上来。要创造条件、完善措施,继续推进宣传文化领域人才培养工程,努力造就一批名家大师、一批各专业领域的领军人物,加快培养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经营管理人才、一批掌握现代传播技术的专业技术人才。要继续深化“三项学习教育”活动,认真总结各地区各部门创造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培育职业精神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知识分子作为社会中最有创造力的群体,是先进思想和优秀文化的生产者、传播者,是推动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力量。要认真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加强与知识分子的沟通联系,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引导广大知识分子更好地承担起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崇高使命。
4. 最大限度地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参与文化建设。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是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人民群众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的文化创造潜能,使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拥有广泛而坚实的群众基础。要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充分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发扬艺术民主和学术民主,提倡不同学术观点、不同风格流派相互切磋、平等讨论,营造宽松和谐的文化环境,设立国家荣誉制度,表彰有杰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使各类文化人才的才华有展示舞台、创造有实现空间、贡献得到社会尊重。要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有利条件,动员党政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文化建设,让一切文化创造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文化创造的源泉充分涌流,让一切有志于文化创造的建设者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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