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全文)
公众抱怨:商品房盖到规划公共绿地上 马路隔三差五被开膛破肚
规划中的公共绿地上盖起了商品房和市场,马路隔三差五被开膛破肚……这些平日常见的“怪现象”,有望在城乡规划法开始实施之后得到遏制。
今天(10月28日,下同——中新网注)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的城乡规划法,旨在加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对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和实施规定了严格的民主监督程序。这部法律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一任领导一个规划”,是目前城市规划法在实施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一些地方的主要领导换了,新领导急于出政绩,在城市建设中不顾环境资源承载力和经济条件,随意变更规划,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规划的调整,本质上是利益的调整。一些地方政府贪图政绩,还有一些地方,规划跟着项目走,如果遇到比较大的招商引资项目,地方领导就竭尽全力满足开发商的利益。特别是一些落后的乡镇,招商引资时“饥不择食”,投资商看中哪块土地,地方政府就将项目安排在哪里。
加之规划强制性不够、预见性不够,不断修改既定规划就成了地方政府常有的事。有的地方规划甚至是天天在修改,有的工程今天建明天拆,劳民伤财,老百姓怨声载道。
尽管现行城市规划法中也规定,规划要经过专家论证,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修改。但在强大的利益冲动面前,这些规定显得太软弱。一些地方政府聘请有利益倾向的专家,通过各种渠道疏通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关系,使规划修改的内容符合地方的利益。
“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不如领导一句话”,这句顺口溜揭示了现实中普遍存在的随意变更规划的现象,规划的严肃性受到了极大损害。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城乡规划法草案的过程中,很多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提出建议,规划一经批准,就要严格实施,不得随意变更。
城乡规划制定的科学性,是保证严肃实施的前提!拔蘼凼潜Vこ窍绻婊目蒲,还是规划实施的严肃性、权威性,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充分发扬民主!比舜蟪N岱üの梅ㄊ抑魅位平ǔ踅裉煸诨卮鸨颈钦咛嵛适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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