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五日电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一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共十七大秘书处负责人回答了新华社记者有关问题。
秘书处负责人说,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共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中,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中形成了广泛共识。特别是科学发展观,作为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及时在党章中体现这些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有利于更好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
他说,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一系列对内对外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党章,把党的建设的理论创新成果和重要经验写入党章,是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的客观需要,是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凝聚全党智慧和力量、调动全党积极性的重要途径。这样做,有利于更好地学习和贯彻党章,有利于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有利于更好地按照党的基本路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及重大方针政策推进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有利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他说,党的十七大修改党章遵循的原则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科学发展观等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把党的十七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写入党章;坚持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保持党章的总体稳定,只修改那些必须改的、在党内已经形成共识的内容,努力使修改后的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他说,现行党章是在全面总结我们党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及党的组织和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经过党的十三大以来历次代表大会的适当修改完善,总体上适应指导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需要。因此,这次对党章只作适当修改,而不作大改。不成熟的不改,可改可不改的原则上不改。通过适当修改,重点反映党的十六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充实对党员、党的干部和党的各级组织的要求,完善党内有关制度。这样做,既有利于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保持党章基本内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又能够使党章及时反映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成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更好地规范和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
同时考虑到,党的十七大报告将根据当前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作出全面部署,确立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在党章中体现党的十七大报告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更好地把学习党章与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有机结合起来,扎扎实实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