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武汉中级法院的“腐败窝案”爆发,13名法官相继被捕,涉案金额达400万元。翌年3月,新任院长周文轩临危受命,当着60多名法官妻子的面,发表了慷慨激昂的施政演说,拜托这些妻子们常作“河东狮吼”,时刻“提醒法官丈夫”,一时赢得了“救火队长”的名望。事实上,他自己在贪贿时,却没有听到“河东狮吼”。9月14日,湖北汉江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周文轩有期徒刑10年。
周文轩这个正厅级官员让别人的妻子当“河东狮吼”,而他自己的妻子反而借助院长的权力,大肆索贿受贿,演绎着一则狐假虎威的现代剧。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周文轩办公桌上放着一个座右铭,上面是他亲笔写的“腐败是对事业、家庭的最大打击和毁灭”。
周文轩的妻子是武汉市某保险公司的职员。1996年,该公司副总经理林某因多起违规担保、拆借资金引起了经济纠纷,林某拿出50万元为不符合分房政策的周文轩夫妇购房;周文轩在多次收受武汉某集团公司董事长周某的贿赂后,便指示法官在诉讼保全期内,解除了对一处价值210万元房产的查封。
太多的事实说明,更多的腐败贪官相信的是“腐败败露是对事业、家庭的最大打击和毁灭”,腐败不但不会对事业、家庭带来打击和毁灭,反而会让自己的事业更加辉煌,会使自己的家庭更加幸福。正是这样,官员才如同飞蛾扑火“前腐后继”。
我们关注周文轩案件,实际上就是关注如何预防官员的腐败问题。启蒙时代法国杰出思想家孟德斯鸠曾有这样一个经典论断:“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那么,官员的权力界限在哪里?我们党内有严格的纪律处分条例,国家建立健全了完备的法律体系,各级各部门都建立了完善严密的工作程序,为官员划定了权力“界限”。然而,周文轩收受贿赂以后,就可以指示法官在诉讼保全期内,解除一处价值210万元房产的查封,这样的事实告诉人们,我们缺少的不是法律制度,而是缺少确保法律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的保障机制。
当然,这个保障机制不是诸如周文轩在众多媒体面前,慷慨激昂地拜托法官妻子们“河东狮吼”,也不是他在市人大会议上,痛心疾首用大量的篇幅“自揭家丑”,更不是他亲笔写的“腐败是对事业、家庭的最大打击和毁灭”座右铭,而在于建立全方位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除此之外,任何混淆主次、转移阵线只能得不偿失,治标不治本。(王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