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公布49个部门单位06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4)
|
|
2007年09月19日 14: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七年九月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安全监管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5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安全监管总局2006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加强了内部制度建设。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ㄒ唬┪醇笆迸此舻ノ辉に8.83亿元。
2006年,安全监管总局有8.83亿元预算未按规定时间批复所属单位,其中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费项目预算600万元至审计时仍未批复到具体单位。
。ǘ┫钅恐С鲈に5138.59万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2006年,安全监管总局未将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预算1000万元安排到具体项目,当年全部结余。加上以前年度该专项结余4138.59万元,截至2006年底,共结余5138.59万元未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
。ㄈ┧糁泄踩蒲а芯吭何淳甲粤⑾钅渴辗240.56万元。
受安全监管总局委托,该院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和安全评价人员的考试、登记管理工作。2006年,未经财政和物价部门批准,该院收取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费、安全评价人员考试费和安全评价人员登记服务费共计240.56万元。
。ㄋ模┧舭踩喙茏芫盅芯恐行囊孕榧倨局ぬ兹∠纸700.88万元,其中部分用于发放职工奖金补贴。
2006年,该中心以支付专家咨询费的名义,编制虚假的专家领款表,套取现金700.88万元账外存放,已累计支出586.4万元,其中支付外部专家咨询费261.3万元,支付中心人员费用、岗位津贴和奖金共计325.1万元。至审计时,余额为114.48万元。
。ㄎ澹┧舭踩喙茏芫盅芯恐行目毓傻谋本┕前财娇萍挤⒄构臼褂酶弥行拿搴妥手手な榭拱踩兰垡滴,获取收入834.9万元。
在未取得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的情况下,北京国智安平科技发展公司利用研究中心的名义及其资质证书开展安全评价业务,出具安全评价报告。2004年6月至2006年底,累计承揽安全评价业务35项,取得安全评价收入834.9万元。
。┧糁泄禾抗ひ敌嵛ス婧讼酝馔蹲140万元。
2004年8月,该会将所持有的某公司的140万元投资,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并在未经业务主管部门及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将上述投资予以核销,形成损失12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及时批复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的问题,要求采取措施,及时批复预算,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对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未经批准自立项目收费的问题,要求停止收费,并将已收取费用余款上缴财政;对安全监管总局研究中心以虚假凭证套取现金存放账外的问题,要求追回账外存放资金;对北京国智安平科技发展公司违规使用安全评价资质获取收入的问题,要求进行查处,并对违法所得予以处理;对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违规核销对外投资的问题,要求补办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安全监管总局应及时批复预算,进一步细化预算,规范结余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督促所属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安全监管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安全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召开总局在京党组成员、机关各司局及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大会,通报审计情况,布置审计整改,并提出建立内部财务监督和审计纠错机制、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加强财务力量、加大内部审计工作力度、对直属事业单位开展财务自查自纠等五项整改措施。目前,已停止违规收费项目并将收支余额上缴财政,追回以虚假凭证套取现金形成的账外资金,其他问题的整改正在落实中。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安全监管总局已进行了整改。
国家旅游局2006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七年九月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6年12月至2007年2月,审计署对国家旅游局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2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国家旅游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国家旅游局2006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ㄒ唬┗局С黾氛悸糜畏⒄够244.94万元。
2006年,国家旅游局在旅游发展基金中列支机关交通费197.45万元、机关电话费14.18万元和首都机场贵宾室场租费33.31万元。
。ǘ┪拊に阒С雎糜畏⒄够152万元。
2004年,国家旅游局无预算动用旅游发展基金向中国旅游出版社追加旅游宣传品制作经费152万元,用于该社制作旅游宣传品的补助。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基本支出挤占旅游发展基金的问题,要求纠正并将其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无预算支出旅游发展基金的问题,要求将其从中国旅游出版社收回,纳入局本级预算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家旅游局应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编制、批复和执行预算,避免再出现无预算支出、挤占项目支出等问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家旅游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部分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家旅游局是重视的,在审计期间已经对部分问题进行了整改。对无预算支出旅游发展基金的问题,已将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后的余额119.71万元从中国旅游出版社收回到局本级;对基本支出挤占旅游发展基金的问题,正在与财政部商议解决办法。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国家旅游局正在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