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9日电 近日出版的《学习时报》刊登文章指出,中共十六大以来,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不断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专门监督的体制机制建设迈出重要步伐。中央和省(市、自治区)两级建立了巡视机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在全国全面推行,预防腐败专门机构的组建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二是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审判公开和检务公开制度不断完善,检察机关加强了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逐步完善了对职务犯罪侦查的监督制约机制,违纪违法或不当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建立,强化了内部监督。
三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按照《公务员法》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要求,建立了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交流、任职回避制度,建立了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加大了党政领导干部交流的力度,加强了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四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的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不断完善。行政审批项目逐年减少,行政审批行为不断规范,行政审批方式不断改进,行政审批的电子化管理和监控系统逐步推广,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审核论证工作不断加强。
五是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全面落实了“收支两条线”规定,部门预算改革不断深化,转移支付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
六是投资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政府投资监管制度逐步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逐步建立,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逐步建立,政府投资行为不断规范。
七是金融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不断完善,金融风险预警体系逐步建立,金融机构内控机制不断强化,预防利用金融机构洗钱和资金外逃的工作不断加强,社会金融信用体系逐步健全。
八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竞争体制与机制的改革和创新工作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政府采购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矿业权市场不断规范,产权市场建设不断加强。同时,还认真开展了对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清理和规范工作,其职能错位、行为失范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李一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