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贪污贿赂犯罪虽然总体上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是在一些地方和领域,仍然呈高发态势,并且呈现出一些新规律、新趋势!弊罡呷嗣窦觳煸悍刺拔刍呗缸芫指本殖ね趵裨诟崭战崾娜偾肯(市)检察长高峰会议上,详细分析了当前贪污贿赂犯罪的8个新特点。
贿赂案件查办总体数量平稳
据介绍,2003年以来,全国百万元以上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在逐年上升,千万以上的案件也时有发生。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和防止腐败的措施逐步见效,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总体数量平稳,但是大案的数量却明显呈增多之势,单笔犯罪金额也越来越大。
县处级以上要案比例较大
记者从各地检察机关得来数据:今年1至7月,重庆检察机关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80人;今年上半年,广东省检察机关查办的县处级以上干部85人;从去年至今年4月份,贵州省共有90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贪污受贿被立案侦查;2006年,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查处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49人……
“县处级以上要案占有较大比例,高中级领导干部犯罪案件时有发生!蓖趵袼,200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2435人,占立案总人数的7.6%。
资金密集等领域属高发领域
王利民说,从发案部位看,贪污贿赂犯罪的行业领域特点十分明显;从发案领域看,资金密集,资源紧缺,竞争激烈,利润空间大的领域,往往容易成为贪污贿赂犯罪的高发领域。
据介绍,在检察机关近两年查办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中,发生在中央确定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这6个重点领域以及出版发行、银行信贷、电力等9个重点方面的案件,占72.4%。其中仅工程建设领域,就占将近31%。一些领域和行业,如金融、交通等,过去一直是贪污贿赂犯罪传统的高发部位,也有一些系统和部门,如食品药品监管、规划、环保等,随着职能的强化,逐渐成为新的贪污贿赂犯罪的多发部位和行业。
企业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比例降低
“从犯罪主体构成看,企业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所占比例逐步降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比例逐步上升!蓖趵袼。
据介绍,200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698人,占立案总人数的24.1%。
王利民进一步解释说,过去,在检察机关查办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国有企业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占大多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国有企业陆续改制,国有企业的数量大大减少,犯罪主体身份和案件管辖发生了改变,企业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数量所占比例明显下降。检察机关适应新的形式,加大了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的力度,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案数量以及所占比例,呈现上升趋势。
贿赂案件比例上升趋势较明显
“与上一个特点相联系,贿赂案件所占比例上升趋势也比较明显!蓖趵穹治龅,贪污、挪用公款的案件主要发生在国有企事业单位,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涉案件,大部分为贿赂案件。随着国企改制,贪污、挪用犯罪案件数量减少,所占比例降低,贿赂案件的比例相应上升。
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数据,2003年,贿赂案件占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总数的31.3%,2004年占32.2%,2005年占33.6%,2006年占39.2%。
一些地方和行业窝案串案增多
“许多案件的查处,往往拔出萝卜带出泥!蓖趵袼,检察机关从一条线索、一起案件入手,经过滚动深挖,带出了一批窝案串案,有的涉及数十人甚至上百人!罢夥从吵,一些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的确很严重,上下勾结、内外勾结作案现象比较突出!
作案手段趋于隐蔽化智能化
检察机关在工作中发现,为了规避法律、对抗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更加隐蔽,作案手法更加复杂!疤乇鹗腔呗阜缸,基本上是一对一进行。犯罪嫌疑人到案后的抗审能力增强,翻供反证的现象增多,同时出现了诸如以低卖高买、合作投资、委托理财、挂名领取薪酬等名义和形式掩盖犯罪,钻法律空子的新型犯罪形式!蓖趵袼,这说明,贪污贿赂犯罪的手段更加趋于隐蔽化,智能化。
向境外转移赃款外逃现象增多
“据我们统计,现在真正逃往境外的贪官有二百多人,不像网上说的数字那么大!痹谔傅侥壳疤拔刍呗阜缸镒詈笠桓鲂绿氐闶,王利民首先进行了澄清。
王利民说,近年,犯罪分子潜逃境外现象增多。为了逃避法律惩罚,一些贪污贿赂犯罪分子将赃款转移到境外,提前做好外逃准备,在作案后或事发前潜逃境外,企图利用某些国家与我国政治法律方面存在的差异逃避追诉。(记者 丁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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