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广宁:遗憾的是一些误解至今仍存
在访谈中再作澄清,称一些言论曲解、放大其原意,甚至断章取义
张广宁谈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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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长承诺要控制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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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现在广州房价的增速是比较高了,但广州市政府会按照中央要求、按照总理工作报告要求,全力以赴、千方百计压低房价,起码要稳定到一个合理水平”
——张广宁本次访谈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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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长劝市民不要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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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买房的中低收入的市民不要着急,政府会提供经济适用房!
“老百姓不应该慌,政府在住房问题上,永远;ぷ懦鞘欣锏闹械褪杖胝、双特困户或者经济状况不好的家庭!
——张广宁本次访谈所述
“遗憾的是,一些误解至今仍然存在”
记者:你在全国以及省、市“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就住房和房价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在国内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但对你的看法和观点,也存在不同的声音,你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张广宁:谢谢你们的关心,也感谢大家的支持。正如《意见》所强调的,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老百姓关心,政府也非常关心。对于住房和房价问题,我在今年的全国和省、市两会期间等多个场合应记者采访要求谈了广州的一些做法,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些言论有意无意地曲解、放大我的原意,甚至对我的讲话断章取义。比如有人说“广州市长承诺要控制房价”、“广州市长劝市民不要买房”、“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是开历史倒车”等等,造成了外界的不少误解。为此,我曾经于今年3月15日在京参加全国“两会”时,接受了《广州日报》等媒体的专访,对一些理解不够全面、不够客观的言论进行了澄清,3月16日的《广州日报》比较全面、客观地刊登了我的访谈。遗憾的是,一些误解至今仍然存在。既然你提起这个话题,我不妨再用这份报纸上的原话来作一些说明。
“当时的语境中,我是针对房价过快增长而言的”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包括广州在内的很多城市房价增长很快,增速已经是两位数,但部分房地产界人士认为广州楼价还不够高。3月5日包括新华社在内的一些媒体就此采访我,我当时说“我承认现在广州房价的增速是比较高了,但广州市政府会按照中央要求、按照总理工作报告要求,全力以赴、千方百计压低房价,起码要稳定到一个合理水平”,“接下来广州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比如增加土地供应量,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广州市政府已经公布了中低收入家庭经济适用房建设的5年计划,此外,双特困户的廉租房制度也是今后政府工作的重点”,“要买房的中低收入的市民不要着急,政府会提供经济适用房”。广州日报3月6日A1版以“市长:中低收入市民不要着急”为标题刊登了新华社记者采写的报道,广州电视台也播发了这段采访报道。
3月15日媒体专访我的时候,我再次澄清了外界对我讲话的一些误解,我说“市场上商品房的价格不是政府能操纵的,随着市场走动总会有高有低。房价不能太高,但也不是越低越好,必须有一个合理价格,并能满足老百姓的需求”,“房价会往下走但一段时间还会高”,“老百姓不应该慌,政府在住房问题上,永远;ぷ懦鞘欣锏闹械褪杖胝、双特困户或者经济状况不好的家庭”,“政府加大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肯定会影响到市场上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房屋的价格,90平方米以下的房肯定会降到一个合理的价格”。
当时的语境中,我是针对房价过快增长而言的,主旨就是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抑制房价过大的升幅,并明确表达了政府对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的决心。
但是,一些言论将我的讲话内容片面理解为“广州市长承诺要控制房价”,甚至误读为“房价越低越好”,又将“中低收入市民”扩大为“市民”,并放大为“广州市长劝市民不要买房”,导致外界产生误解。
广州近1/3家庭已享受政府住房保障
事实上,后来广州市一些具体做法包括“穗七条”都是按照我在两会期间提出的基本思路来做的,也就是:
一、政府要责无旁贷地担当起保障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的职责,陆续推出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中小户型、中低价格的限价商品房,逐步满足双特困户、中低收入市民住房需求;
二、政府有责任通过市场手段调控不健康的商品房市场,使其健康发展,这里关键是调控商品房价格的过快增长,也希望通过一系列综合调控措施,在一定时期后广州的房价能够稳定到适应广州经济发展情况的合理水平。
实践证明,这些做法是正确的。我们正在建设的新社区今年将解决全市2005年底统计在册的5643户双特困户的住房问题,“十一五”期末计划解决8.46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和9200户双特困户的住房困难,政府对中低收入人群的承诺正在逐步兑现。市国土房管局提供给我的数字表明,目前我市已经有近70万个家庭享受了政府的住房保障(包括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新社区、廉租房和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等),占全市230万个家庭的近1/3。我始终认为,我的观点和广州市的做法上符合中央宏观调控精神,下符合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政府高度负责任的表现,并且已初见成效。
允许单位自建房非但不是“开历史倒车”,反而是先走了一步
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用于解决中低收入市民的住房困难,这是国家政策允许的(《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土资源部 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4]77号),广州允许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有非常严格的前提条件,比如销售对象必须是符合中低收入标准的家庭、土地必须是符合规划、单位自有的历史用地等,而非恢复福利分房。既然国家政策允许,为什么不发挥那些有历史用地且符合城市规划、土地总体利用规划、销售对象又符合规定的企业和单位的积极性呢?其实,广州在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的审批、建设标准、供应对象、产权关系和多余房源的处理上都有一套严格而完整的管理思路和办法,与刚出台的《意见》是完全一致的。我们的做法非但不是“开历史倒车”,反而是扎扎实实地先走了一步。
“保障公民的居住权利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
记者:你曾提出“住房也是一个政治问题”,你对此是如何理解的?
张广宁:“住房问题已不单纯是一个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这是今年3月26日市政府常务会讨论出台“穗七条”时,我对政府官员们说的一句话。胡锦涛总书记要求我们“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站在对人民群众认真负责的高度来看,住房问题就是重要的民生问题。
住房制度改革,取消福利分房,实行住房市场化之后,不少人认为解决住房问题只要依靠市场手段就可以实现了,而我不这么看。按照我的理解,住房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公民的居住权利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且住房是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的特殊商品,不能完全依靠市场来解决,特别是在解决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上,政府一定要承担起弥补“市场失灵”的责任。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都是通过市场手段和政府保障这两种途径来解决住房问题,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政府更应该承担起责任。如果政府不能妥善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他们不能安居乐业,就势必激化社会矛盾,直接影响社会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讲,住房问题绝不单纯是经济问题,而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政治问题!
张广宁谈“误解”:有些言论不够客观 但警醒我们更慎重
记者:张市长,听了你的介绍,广州在解决住房和实行房地产市场调控问题上,你带领团队做了大量的具体有效的工作,你是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进行表述,尽管有不少人对你表示支持,但也有人曲解你原意甚至进行人身攻击,你对此怎么看?
张广宁:广州向来的风格都是“多干少说,干好了也不一定要说”,在住房问题上我为什么要说?我认为在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的问题上,地方政府应该有责任也要有作为,也是对这个城市负责任的表现。因为一个城市的房价太高,会影响城市的竞争力和吸引力,不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我曾经结合广州的实际多次说过本届政府要着力抓好三大民生问题:进一步完善全社会的养老保险,做到老有所养;完善全社会的医保,做到病有所医;完善保障型住房体系,做到居者有其屋。由此你不难看出住房保障工作在本届政府工作当中的分量。
先行一步往往要承受更大的风险和压力,但不能因此就裹足不前。拿广州近年来在住房保障方面的探索来说,很多做法不都在《意见》当中得到了肯定吗?社会上有些言论尽管不够客观、全面,但也警醒我们出台每一项政策都要倍加慎重、周密。解决住房问题、抑制房价过快增长需要多方的努力,我始终欢迎善意的、实事求是的批评和建议,及时检讨和完善我们出台的政策措施,而不希望采取人身攻击的做法。
有位市民曾经通过“市长信箱”送给我一句话:不畏浮云遮望眼,咬定青山不放松。我一直用这句话来鼓励和鞭策自己。相信通过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解决广州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稳定到一个合理的价格水平,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目标一定能够一步步变为现实。(记者 方夷敏 实习生 郭高萍 陈伟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