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七月十七日电 (记者 梁波 张恩)今天下午太原天气闷热,来自中央、山西省内外及香港的五十六家媒体早早齐聚迎泽宾馆,各自架好机位,密切关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有关“黑砖窑”七案二十九人的一审判决。
新闻发布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冀民说,自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黑砖窑’专项行动”以来,目前已有涉及“黑砖窑”事件的十二起案件中的四十一人先后被起诉到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襄汾县、乡宁县、洪洞县、芮城县、临猗县、新绛县和永济市人民法院。其中七案二十九人已审理完毕,另五起案件还在审理中,将于近期宣判。
据统计,获刑的二十九人中,除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黑砖窑”案中的打手赵延兵被判处死刑,包工头衡庭汉被判处无期徒刑,砖窑主王兵兵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外,其余犯罪人员获刑一年到五年不等。
在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黑砖窑”案件发布中,刘冀民说,认定被告人赵延兵对民工刘宝以干活慢为由进行殴打,在追打过程中,用铁锹打击刘宝的头部和腰部,致其倒地,第二天死亡。被告人赵延兵对被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的民工,施以毒手,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故依法对被告人赵延兵判处死刑。
而被告人衡庭汉只是授意看管人员欧打民工,其对赵延兵故意伤害致死刘宝持放任态度,且殴打时并不在现场,故对其判处无期徒刑。其妻被告人杨小兰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依法适用了缓刑。另被告人砖窑主王兵兵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被告人刘东升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刘冀民还说,近日,山西永济市和侯马市人民检察院已将四件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案诉至人民法院,涉及永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洪洞县工商局广胜寺工商所、洪洞县公安局广胜寺派出所五人。这些案件有关法院正在审理过程中,将于近期依法判决。
另外,还有几起涉及“黑砖窑”案件也将陆续起诉到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