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3日电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今日向新闻界通报,环保总局自即日起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
此次限批地区包括:长江安徽段的巢湖市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流域的甘肃白银市与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陕西渭南市、山西河津市(县级)与襄汾县;淮河流域的河南周口市、安徽蚌埠市;海河流域的河北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南濮阳经济开发区、山东莘县工业园区。从即日起,环保总局将停止这些地区除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类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以下为流域限批地区的环境违法事实:
1、蚌埠市:蚌埠市化工企业集中,污染严重。检查组抽查的10家企业均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在检查的蚌埠市5个排污通道中,水质全部超标,尤其是鲍家沟污染更为严重,鲍家沟大桥及鲍家沟入淮口COD浓度为300mg/L和390mg/L,均超过《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规定枯水期主要闸坝控制河段COD浓度70mg/L的标准,分别超标3.28倍和4.57倍。检查组当场发现,由于鲍家沟开闸放水,在闸下至淮河区间形成的泡沫达1公里多长,污染状况触目惊心。当地村民纷纷诉说鲍家沟的污染状况,并表示已对当地政府的治污工作失去信心,并向检查组下跪,请求督促地方政府切实解决问题。检查组对村民的饮用水井进行监测发现,卫东村的地下水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
2、周口市:项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网不配套,处理水量远远低于设计要求。在对周口市6市(区、县)的23家企业检查中发现,除停产的5家外,15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占检查企业总数的65.2%。
3、巢湖市:巢湖市被抽查的23家企业中,18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占所查企业数的78.3%。其中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企业9家、偷排超标排污的企业7家、国家明令淘汰的小炼铁和地条钢生产企业2家、烟尘污染严重企业4家(部分企业有多个违法行为)。巢湖的工业和生活污水大量排入巢湖也是巢湖富营养化的重要原因。
4、白银市:经过现场监测,白银市东大沟COD浓度为181mg/L,超过地面水V类标准3.5倍;西大沟COD浓度131mg/L,超过地面水V类标准2.27倍。在抽查的22家企业中,15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占被抽查企业的68.2%。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下属的甘肃银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因硫酸浓缩炉硫酸泄漏造成重大酸雾污染事件,群众反映强烈。经查,2005年以来,该公司发生硫酸雾污染事件17次,影响周边居民身心健康、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5、巴彦淖尔市:检查组抽查的21家企业中,15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占被检查企业数的71.4%。内蒙古金星纸浆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4月暂存池溃坝,淹没了附近村庄耕地约1000亩,农户57家,造成重大水污染事件。发生污染事故后停产整治至2007年3月上旬。经巴彦淖尔市环保局批准同意部分生产线带负荷调试允许生产1个月,废水排放量控制在50万立方米以内,但该企业自3月开始试生产至今未通过验收,生产废水送至靠近黄河边的无防渗措施的废水暂存池中,COD浓度363mg/L,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并直接威胁黄河水环境安全。另外临河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COD浓度高达232mg/L,严重超标。
6、渭南市:该市存在大量落后产能,结构性污染突出。在抽查的18家企业中,12家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占抽查企业数的66.7%;该市韩城市龙门工业园共有工业企业35家,仅焦化行业就有20家,近半数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7、临汾市襄汾县:临汾市襄汾县邓庄镇和景毛镇的工业集中区违法排污问题突出。在抽查的11家重点企业中,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有9家,占抽查企业数的81.8%。其中,超标排污的3家,违反环评、“三同时”规定的8家。
8、运城河津市:汾河运城河津段超标严重。该市每年有1000多万吨工业、生活污水未经处理,通过汾河直排黄河。从2005-2007年汾河河津大桥断面水质看,COD浓度由146 mg/L升高到160 mg/L,氨氮浓度由20 mg/L升高到22 mg/L,污染加剧。此次监测发现汾河河津大桥断面水质COD浓度为183mg/L,超过地面水V类标准3.57倍;氨氮浓度为21.4mg/L,超过地面水V类标准9.7倍。拟建5万吨/日的河津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缓慢,仅完成可研,迟迟未开工建设。在检查的3家企业中,有2家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山西龙门集团总公司运城禹门口焦化厂70万吨/年环保型焦化技改工程未批先建,2004年12月投产时,环评仍未通过审批;中铝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第三期80万吨/年项目违反“三同时”制度,并向黄河超标排放废水。
9、河南濮阳经济开发区:河南濮阳经济开发区90%以上是石油化工和煤化工企业,污染严重?⑶喑鞘芯劬忧隽焦,并处在城市侧上风向,存在布局性环境隐患?⑶61家企业,仅27家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其余34家企业均属未批先建,违法比例高达55.7%。另外,入区企业还存在降低环评等级及违法排污问题。
10、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企业71家,仅13家通过“三同时”验收。该开发区区域环评降低评价等级,只做了环评报告表。邯郸市环保局与邯郸经济开发区违反有关规定,联合发文将环评市级审批权限下放到开发区管委会。检查中发现,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审批的环评项目占入区项目的70%,市环保局审批的项目仅占30%。邯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除越权审批项目外,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也不到位。
11、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内应执行环评的项目有24个,实际执行环评的仅8个,只有3个通过“三同时”验收。
12、山东省莘县工业园区:园区共有项目30个,其中19个未履行环评手续;应完成“三同时”验收的11个项目中,没有一个通过“三同时”验收。
13、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该开发区107家企业中,只有49家企业经过环保部门的审批;建成投产的76家企业只有16家通过了“三同时”验收;开发区内大部分企业从未缴纳过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并存在严重偷排现象。